中新網7月19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落榜生小寧(化名)經人介紹花費4萬元進入北師大學習。但4年過去,她獲得的是一紙旁聽生證明,而不是當初“承諾”的畢業證書。7月5日,小寧的父親將北師大訴至法院,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北師大紀監委稱,此事系該校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兩名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4萬元已被兩人私下占有。目前,海淀檢察院已介入調查此事。
據小寧介紹,2000年,小寧參加成人高考落榜。經人介紹李先生結識了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的吳本家。吳稱,他可以介紹小寧到北師大念書,但前提條件是小寧須向北師大交納4萬元,作為“擴招自費生”的4年學費。只要小寧入學后每學期各門功課考試及格,且通過大學英語四級,畢業時就能領到北師大所發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李先生說,當年9月11日,在吳本家的引見下,他結識了北師大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辦公室主任杜友維,隨后交納了4萬元。給他開出收據的是北師大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工作人員張某。
在李先生提供的收據上,寫著“中央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收據”的字樣,并蓋有北京師范大學財務專用章及財政部票據監制章,出票時間為2000年9月11日。“看到收據時,我才相信北師大有擴招自費生這個招生項目,也放心讓孩子在北師大念書了。”
從此,小寧開始在北師大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攻讀經濟學直至2004年7月。在這段時間里,小寧有自己的學號和學生證,和其他學生并無不同。
2004年3月1日,小寧獲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其它各學科成績也都合格。隨后,小寧開始等待學校發出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并準備找工作。但是,畢業證和學位證遲遲未能發出。今年5月,北師大為小寧開具了旁聽證明。對此,李先生表示無法接受。“如果他們告訴我小寧只是旁聽生,我們會放棄在北師大念書,而讓孩子復讀一年再參加高考。”
今年7月5日,李先生代理女兒將北師大訴上法庭,海淀法院當日即已受理此案,并將于8月初開庭審理。
昨天上午,北師大紀監委一名負責人說,此事是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杜友維和張某的私人行為,在此期間,杜友維和張某收取了費用并私開了學校的正式收據。這名負責人還說,北師大不允許學生未經正常錄取就進入學校學習并獲取畢業證的現象存在,學校正在追究杜友維等人的責任。
另據了解,海淀檢察院目前已介入調查此事。(張春健 袁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