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9日電(馮昶 何興斌)廣東韶關市翁源縣警方十九日上午稱,警方在對一起故意傷害案進行調查時,從中牽出案中案,經循線偵查,破獲一宗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繳獲仿“六四”式手槍一支、子彈五發。
行動中,警方抓獲丘×明、饒×、劉×梅、王×理、鐘×君、李×加等六名犯罪嫌疑人。
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晚,翁源縣縣城龍仙鎮某酒店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兩名受害人鐘某和包某向警方反映,他們在酒店的一客房內休息時,三名陌生青年男子突然闖入,動手毆打他們,開始時他們有反抗,突然,其中一名男子從懷中掏出一支手槍指著他們,并用槍把敲打他們的頭部,兩人嚇得不敢動彈,三名男子對他們一陣拳打腳踢之后揚長而去。
翁源縣警方為此全力展開偵查,很快鎖定了本縣三名無業青年男子王×理、鐘×君、李×加有重大作案嫌疑。然而三名疑犯經常四處游蕩,居無定所,很少呆在家里,案發后一直去向不明。警方內緊外松,采取布控措施。
七月十三日晚,三名疑犯在翁源縣城康樂路一家發廊出現。考慮到疑犯身上可能有槍,警方調集大批警力悄然無聲地把發廊包圍,又派出六名精干偵查員便裝進入發廊,見機行事,迅速出擊,當晚就將三名疑犯抓捕歸案。經審訊,王×理、鐘×君、李×加如實交代了持槍毆打他人的事實。
據王×理供認,手槍是今年三月份從其母親劉×梅處偷來的,當時還連同偷來十九發子彈。后來,王×理與鐘×君、李×加在山上玩練槍時用了十三發,還有一發子彈隨槍交回了母親劉×梅,剩下的五發藏在家中。專案組民警隨即去到王×理家中,查獲手槍子彈五發。
警方依法傳喚劉×梅。劉×梅供認手槍是與她同居的深圳男子丘×明交給她保管的,槍和另一發子彈已于六月下旬交回丘×明。
警方在調查中獲悉,丘×明跟他人合伙在廣東英德市大灣鎮做生意。翁源縣警方驅車前往英德,在英德警方協助下,于某出租屋將丘×明及另一名可疑男子饒×抓獲,并在一雜物房里查獲仿“六四”式手槍一支。
經審訊,丘×明供稱,手槍是以人民幣六千五百元從饒×處買來的。丘×明還交代,劉×梅將槍交還給他時,他發現槍內還有一發子彈,于是在試槍時用掉了。饒×則供稱手槍和子彈藥是二00五年八月從東莞一個朋友手中買來,然后再轉手賣給了丘×明。
警方稱,丘×明、饒×、劉×梅涉嫌非法買賣、私藏、儲存槍支彈藥罪,王×理、鐘×君、李×加涉嫌故意傷害罪,這六名疑犯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