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保險公司知情人士處獲悉,廣東“6·15”九江大橋船撞橋梁事故的財產損失和公眾責任損失將主要由保險公司埋單,共可獲賠3億多元。但由于九江大橋業主未投保“利潤損失險”,他們將獨力承擔九江大橋維修期間的經營損失。
“九江大橋業主廣東省佛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每年都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投保財產損失保險和公眾責任保險。事故中這方面的損失應當由保險公司按照條款賠付。”曾在人保廣東分公司工作過的廣東金融學院保險系副教授羅向明昨日透露。
據介紹,佛開高速每年在保險公司為九江大橋購買的財產損失險保額約3億元,公眾責任險責任限額約500萬元。按照保險公司目前的費率,佛開高速每年在這兩個險種上的保險費用支出約20萬元。
“九江大橋當年的建造成本不高,如今即使重建一座九江大橋,造價估計也只在4億元左右。3億元財產損失保險應可彌補此次事故的橋梁財產損失。而公眾責任險雖責任限額只有約500萬元,但由于遇險車輛和人員有限,估計也可滿足理賠要求。一旦超過責任限額,則由佛開高速自己埋單。”羅向明分析稱。
不過,由于未投保“利潤損失險”,佛開高速將獨自承擔九江大橋修復期間無法運營帶來的經營損失。粗略估計,由于九江大橋至少停駛半年,佛開高速有可能在這方面損失上億元。
“值得慶幸的是,由于佛開高速保險意識較強,投保了公眾責任險,因此極大減輕了損失。”羅向明認為,由于大多數企業保險意識不濃,公眾責任險應由政府強制推行。
據了解,公眾責任險是專門為公共場所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而設計。商場、酒樓、公園等公眾場合投保公眾責任險后,一旦發生諸如顧客吃飯時不慎滑倒受傷等意外,醫藥費都可由保險公司按合同埋單。
廣東保監局早在2004年已力促在廣東推行公眾責任險。但目前,除開辦演唱會必須投保、建筑施工單位開始公眾責任險“試水”外,公眾責任險的影響力還沒輻射到影院、超市、餐廳、商場、酒樓等真正公眾密集的場所。(記者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