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九月十二日電 (記者 陳國明)記者從福建省政府獲悉,“十一五”期間福建省擬建設臺灣農產品輸入的區域物流集散、臺灣農業島外發展的吸納、臺灣農民再創業、農產品加工出口等閩臺農業合作四大基地。
在臺灣農產品輸入的區域物流集散基地方面,福建省將充分利用福建緊靠臺灣,直線距離最近,優良港口眾多,省內公路、鐵路、機場等交通體系較為完善,出省通道便捷,信息體系日趨高效,對臺直接通航條件基本具備的優勢,建立臺灣農產品進入大陸市場渠道暢通便捷、區域特征明顯的農產品物流集散基地,使臺灣的農產品通過福建順暢地輸往全國乃至世界各地。
在臺灣農業島外發展的吸納基地方面,福建省將充分利用福建與臺灣生物種類生產條件相似,地緣相近,血緣相親,語言相通,習俗相同的有利條件,采取優惠政策和優質服務,主動按市場規律承接臺灣農業向島外發展,開展深層次合作,實現海峽兩岸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和轉型升級,把福建建成臺灣農業拓展發展空間的接駁地。
與此同時,福建省擬建設臺灣農民再創業基地,鼓勵和支持臺胞尤其是中南部農民帶進資金、品種、技術和管理,來閩投資創業,與福建省的優勢資源結合,開辟新的生產領域,拓展新的市場空間,使試驗區成為臺灣農民在大陸施展才干的舞臺、投資興業的樂土、再創輝煌的家園。
此外,福建省擬把兩岸聯手發展以食品加工為主的農產品加工業、延伸農業產業鏈,作為閩臺農業合作的一個重點領域,以此為強大動力,推進閩臺農業合作上新臺階。在鞏固提高現有基地規模質量的基礎上,新建一批科技含量高、生產規模大、競爭能力強,能與國際市場接軌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使試驗區真正成為農產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基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