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1日電 針對臺灣有關方面指陽澄湖大閘蟹含致癌成分“硝基夫喃代謝物”的消息,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表示,該物質向來是此間抽查大閘蟹的指標之一,目前沒有發現過異常情況。而昆山市政府19日也向社會公布了最新調查結果,并向臺灣方面提出三點質疑。昆山陽澄湖水產公司已狀告臺灣檢驗方。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近日,臺灣“衛生署”稱,在陽澄湖大閘蟹中檢測出含禁用的致癌物質硝基夫喃代謝物。上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指出,上海在相關食品抽檢中,硝基夫喃代謝物、氯霉素、土霉素、四環素等抗生素一直是監測重點。從近期監測的情況看,沒有在大閘蟹等水產品中發現“硝基夫喃代謝物”含量超標的問題。
臺方說法存三大疑點
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衛監處處長何宇平表示,臺灣方面的說法存有疑點。何認為,幾乎所有化學物品都會致癌,硝基夫喃代謝物也在其中。不過籠統地說硝基夫喃會致癌是有疑問的,如硝基夫喃殘留量達到多少才會致癌;是造成動物致癌,還是人食用后致癌,這些都應嚴格界定并應有標準,而不能一概而論。
昆山市政府日前組織了多個部門進行徹查,并發布了《關于媒體報道陽澄湖大閘蟹驗出硝基夫喃超標事件的調查》一文。《調查》認為,“陽澄湖大閘蟹在臺灣檢出致癌物的報道尚有許多不明白之處”,建議兩岸加強信息溝通,盡快查清該事件中的許多不明之處。《調查》就此還提出三點質疑:
首先,9月18日臺灣“衛生署”已對該批次檢驗合格放行,同一臺灣“衛生署”為何于10月中旬再表示9月18日該批次蟹檢測不合格?
其次,以鮮活水產品即檢即放的慣例,活水產品只要檢驗合格即可放行,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依據上批次臺灣“衛生署”合格通知,才會再檢驗下批次的蟹,然后銷往臺灣。現在已連續放行了八批次,為何會在八批后才推翻檢測結果?
再次,昆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蟹出口時依國家規定對蟹進行嚴格的檢驗,結果均符合我國有關大閘蟹出口有關標準,為何在臺灣會有如此大的檢測差距。
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會長楊維龍19日表示,“致癌一說”目前疑人為制造。目前昆山陽澄湖水產公司已經暫停對臺灣的大閘蟹供貨,并已于日前通過律師提出復議和法律訴訟,認為臺灣檢驗方自相矛盾,存在疑問。
日食十只三百年方致癌
水產專家認為,臺灣地區檢測出的大閘蟹中含有的禁藥量對人體幾乎不會造成影響。市民餐桌上的“常客”咸菜、咸魚、火腿、香腸中含有的致癌物質成分比大閘蟹中的含量可能高出幾千乃至上萬倍。大閘蟹自入滬以來,迄今為止還沒有聽到一例因食用大閘蟹引發癌癥的案例。
此間腫瘤專家認為,即使大閘蟹中的確含有非常微量的致癌物質,市民吃蟹的佐料姜絲和黃酒,已經有解毒作用。臺灣地區的醫學專家則就此次事件中涉及到的數據專門作了一次推算。結果是,按照這次檢驗出的大閘蟹殘留硝基夫喃的最高濃度4.7ppb來看,以一人每天吃十只大閘蟹推算,只有連續吃三百年才會達到致癌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