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日電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2日)發(fā)起聯(lián)署“彈劾陳水扁提案”,并改寫為“討扁檄文”,詳載陳水扁涉及貪污違法、喪失誠信、公器私用等弊端,構成“彈劾”要件,依據“憲法”相關規(guī)定,提出“彈劾案”。
據“中央社”報道,親民黨團把這份提案文改寫為“討扁檄文”,影印放大張貼于黨團大門外,詳列所有中國國民黨籍、親民黨籍與無黨團結聯(lián)盟黨籍“立委”姓名,準備積極爭取在野各黨“立委”參與“彈劾案”聯(lián)署,凡參與聯(lián)署者即在姓名前注記。
親民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張顯耀指出,一旦“彈劾案”跨過二分之一的聯(lián)署門坎,只要民進黨中央不以黨紀阻撓“立委”行使職權,相信“有良心”的民進黨籍“立委”應可表態(tài)贊成,使“彈劾案”超越三分之二的決議門坎,交付大法官會議仲裁。
對于親民黨“立法院”黨團展開聯(lián)署“彈劾案”。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意見分歧。“立委”丁守中認為,陳水扁有具體違法事證,支持“彈劾”聯(lián)署;而黨籍“立委”吳育升說,目前民怨沸騰,吁綠委支持重啟“罷免案”;黨籍“立委”費鴻泰則表示,關乎“國家”重大事件,應遵從黨團最后決議。
另據東森新聞報道,國民黨“立院”黨團2日上午對橘營采取的制扁手段則持保留態(tài)度。國民黨團表示,現(xiàn)在是“立院”休會期間,待下會期“立委”報到后,會召開黨團大會研議,國民黨團尊重親民黨團的作法。
國民黨團新任黨團書記長蔡錦隆表示,親民黨團有意對陳水扁提出“彈劾案”,國民黨團予以尊重,但國民黨團先前已有決議,若黨籍“立委”要以黨團名義聯(lián)署他黨的法案,需“黨團進黨團出”,所以國民黨團會召開黨團大會研議,再決定作為。
依所謂“憲法”規(guī)定,“立法院”對于“總統(tǒng)”、“副總統(tǒng)”的“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若“大法官”裁定“彈劾”成案,“總統(tǒng)”須立即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