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0日電 據北京晨報報道,昨天上午9點,弟子狀告王德顯一案在海淀法院復興路法庭展開了第一次庭審,王德顯并未露面,艾冬梅等原告則在庭上列舉了十大證據,其中包括孫英杰的公證詞,并將追薪的總額翻倍達到了24萬,11月27日,雙方將進行第二次庭審。
孫英杰證詞直指王德顯
原告席上就座的為艾冬梅、郭萍、李娟以及律師許子棟,艾冬梅三人神態輕松,并不時地相視而笑。面對法官,原告出示的十大證據包括了火車頭體協出具的三人工資獎金數據證明、體工隊所發放現金讓王德顯為之保管的證明、銀行取款明細表以及刻錄了工資和獎金打入存折的DVD光盤等。此外,剛剛確定陶紹明為新教練的孫英杰也提交了一份公證意見書,這份意見書以及證人臧遠杰和王啟海的證詞則在眾人意料之外,成為原告的“殺手锏”。
許子棟拒絕透露孫英杰的公證內容,但據知情人透露,孫英杰的證詞是,“她和艾冬梅、郭萍、李娟曾因為不堪王德顯的‘暴打’在一些字據上簽名!
三原告追薪總額翻一番
當孫英杰的公證拋出后,王德顯的律師張巨雷則立即提出“讓孫英杰在開庭時出庭”的要求,原告則表示,孫英杰可能要前往內蒙古訓練,到時不一定能出庭。此外,被告提交的證據則有獎金用于營養支出的證明,獎金、工資讓教練代領后原告的簽字以及營養品的使用證明等。
雙方提交證據后,原告艾冬梅將50000元賠償費用增加到了111222.86元,郭萍由51000元增加到92239元,李娟則由20000元賠償增加到38209元。
庭審結束,艾冬梅懷中的孩子突然哭了起來,“每月300塊錢的生活費太苦了!彼f道。郭萍則表示,“我希望能與王德顯對簿公堂,官司一定要打下去!(李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