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厭惡超女類的選秀大賽了。不是因為個別唱功好的選手提前出局,而是因為看到與選手離場內情有關的曝料。
最有名的曝料當然是對張美娜母親的采訪,“就像一場浩劫”、“欠了9萬元的外債”這樣的字句出來得觸目驚心。不過,這種母愛后的心酸并不怎么使人同情,反而容易更生憎惡——畢竟參加超女比賽,女兒不是被人用槍逼著去的,做家長的也知道“這樣的機會就一次”(據記者轉述語),那基本上就是一方愿打一方愿挨,沒什么不公平的。現在的抱怨不過是落選后的自然反應。可以想象,一旦張美娜進了全國5強乃至3強,她家里人是絕對不會對媒體曝這類新聞的——早盤算著怎么給孩子當家庭經紀人、跟天娛公司討價還價去了。這條新聞之所以令人對超女開始厭惡,是因為它提到了評選中的兩個關鍵角色:職業投票公司和職業粉絲團的存在!
本來嘛,參加一個舉國矚目的歌唱選秀,有的人是尋找成就感,有的人是尋找未來的前程,目的各異,都可以理解。但花錢就可以雇傭的職業投票公司和職業粉絲團的存在,告訴我們,這樣的評選,過程本身就隱含了不公平和欺詐:既然人氣可以是錢買到的,那么,一旦選手實力和現場表現相差不多,最后起決定作用的除了評委們的“保”,比的就是誰的參選經費多了!這在一定程度上使選秀成為一種花錢賭輸贏的富家子弟游戲。而當金錢可以堂而皇之地轉換成量化的公眾支持率,活動又能有什么公平?一個少年人興致勃勃去參加的追求個性的大賽,最后卻很可能成為她領略人為不公正的第一堂課。
我們還知道,類似的選秀投票,發短信的費用往往是普通短信費用的10~30倍!而每一輪賽后,短信數自動清零,如果你支持的選手還在場上,你肯定還要重新投票,如果你足夠狂熱,可能還會先后用幾部手機參與投票,那么幾輪下來,花個幾十塊、百來塊錢的冤大頭,大有人在,那么,你并不能左右選手命運的投票,卻構成了娛樂公司、電視臺和電信局的經濟增長點上一個小小的分子。
這時,超女類的大賽就不止是一個花錢買人氣、賭前程的押寶賭博式大賽了,它們還成了一種慫恿人花錢投票上癮的不良游戲,一種變相的電視娛樂傳銷、資訊老鼠會,直到把選手們展示青澀才藝的天真,通通攪拌出屎一樣的金子的顏色。(徐江)
來源: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