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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遼寧省反腐大案要案紀要 2000年12月28日 16:01 中新網沈陽12月28日消息:遼寧省認真做廉潔自律的“紀檢作業”,全省今年共查出13件大案、要案。全省嚴肅查辦有關廉潔自律方面頂風違紀案件135起,給予96人黨紀政紀處分。 13件大案、要案包括: 1.原沈陽郵政局房屋開發公司經理姚世功,犯有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違法違紀金額70萬元,于2000年1月被開除黨籍、判刑17年。 2.原沈陽東北建筑安裝工程總公司丹東經貿處處長(縣處級)魏文忠,犯有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重大損失、挪用公款罪,在外長達2年之久,給企業造成200萬元經濟損失,挪用公款30萬元到廣州炒期票,導致30萬元被騙。于2000年2月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移送司法機關。 3.原沈陽市沈河區山東廟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縣處級)張景毅,用公款購買3部手機供妻子、朋友、個人使用,借3萬元現金,讓會計用已作廢的票據走賬報銷。其于2000年7月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 4.原沈陽市地稅局大東分局辦公室副主任(縣處級)張魁武,挪用公款11萬元,私自集資40萬元,造成損失。其于2000年9月被開除黨籍、判刑3年零6個月。 5.原沈陽市東陵區教委正處級干部樸健,收受某校一名副校長1萬元,用公款27940元裝修私有住房,任職期間,收受20個單位個人禮金4.7萬元。其于2000年11月被開除黨籍、行政撤職。 6.原沈陽市物價局房產城建處處長王東鎮,幫助省房屋開發公司經理王麗杰從省財政廳債務管理處副處長的妻子張虹處拆借資金1500萬元,年息8.7%。上述款到位后,省房屋開發公司分4次將79.5萬元現金交給兩人,其中張虹得20.5萬元,王東鎮得29.5萬元。王東鎮于2000年3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7.原大連市金州區新港街道工貿公司經理于士田,貪污、挪用公款85萬元,其于2000年3月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 8.原大連集體實業總公司黨委書記兼總經理鞠玉福,擅自為某公司提供擔保300萬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借給某廠150萬元,指使會計利用假工資單、假發票套取現金180萬元,還借給一個單位100萬元,只收回40萬元。其于2000年6月被開除黨籍。 9.原太保公司大連分公司旅順經濟開發區辦事處主任孫光曉,利用權力,違犯國家有關規定,變相吸收公眾存款651萬元、美元37萬元。其于2000年6月被開除黨籍、判刑3年。 10.原鳳城市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縣處級)陳世奇,陳任職期間,在干部調配、提升等過程中,收受賄賂40多萬元、侵吞公款4萬元。其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判10年。 11.原丹東市體改委副主任焦曉志,借負責管理某項資金在銀行存款之機,收受賄賂40多萬元,挪用公款10多萬元,構成受賄罪。其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受到刑事責任追究。 12.原鞍山證券公司經理陳力,任職期間,公司違規經營居民債5.8億元,國債回扣1.8億元,陳負有領導責任。陳直接批準代盤錦證券發企債2000萬元,至今1900萬元未能償還,對此,陳負有領導責任。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13.原大連市建設投資公司總經理周有林。在職期間,兩次為某公司貸款1001萬元,從中收受對方賄賂款14萬多元,構成受賄罪。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判12年。(解丹梅芮欣) 相關報道:福建省檢察院成立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 相關報道:今年1至11月山東省反貪大要案紀要 相關報道:成都今年立案查處大要案187件 相關報道:四川省檢察院披露近3年來反腐大要案 相關報道:遼寧查辦大要案 高官紛紛落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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