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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檢察官偵辦興票案不排除傳證李登輝 2000年5月7日 08:50 (香港中國通訊社五月六日電)臺北消息:偵辦興票案的臺北地檢署,上周五在宋楚瑜辦公室召開臨時偵查庭,在近 三個小時訊問中,宋楚瑜詳細交代秘書長專戶的資金來源、流向,明白指稱專戶的成立是李登輝指示。檢方將查證這段指述, 必要時不排除以證人身分傳喚李登輝。 據臺灣傳媒透露,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泰文是于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前往臺北市仁愛路宋楚瑜辦公室進行調查。庭 訊進行一整個上午,宋楚瑜詳細交代所謂的國民黨「秘書長專戶」資金。 據指出,宋楚瑜表示,所謂的「秘書長專戶」的錢,來源是「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力霸集團」董事長王又曾 、「新偕中建設」負責人梁柏薰等人的一億六千萬元(新臺幣,下同)捐款,以及中廣基金的一億元。在資金用途上,宋楚瑜 指稱分別是支付在照顧蔣家遺族近一億元、贊助國民黨同志競選省議員及立法委員約一億元,以及其他的政黨運作使用。 宋楚瑜并舉證他于秘書長任內的九三年四月十五日所呈、李登輝于翌日批示的簽呈,指李登輝總統同意采基金續存華 信銀行,以二千六百萬元孳息照顧經國先生家屬的公文,來佐證李登輝確實知道「秘書長專戶」的事。 宋楚瑜并說,「秘書長專戶」只有他與李登輝總統知道。況且,在九一年間,國民黨內有路線之爭,當時他為襄助李 主席鞏固黨內勢力,于是有此秘書長專款的使用。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六日上午表示,「總統」大選期間國民黨高層動用國家機器對他做違反人性的攻擊,目前已進入司 法程序,一切靜候司法調查,但他希望「興票案」能成為臺灣最后一樁白色恐怖,對于是否出庭說明,宋楚瑜表示會尊重司法 。 相關專題:兩岸關系新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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