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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虎藏龍》版權歸屬何處? 2001年1月10日 14:06 中新網香港1月10日消息:臺北訊,出席此間“海峽兩岸暨香港電影導演研討會”的中國電影局負責人吳克指出,由李安導演,徐立功制片的影片《臥虎藏龍》的版權不屬臺灣方面,不久前的臺灣金馬獎搞錯了。 《臥虎藏龍》一片一直被臺灣媒體視為“臺灣電影的典范”,不但榮獲金馬獎最佳影片,而且還將代表臺灣地區角逐奧斯卡最佳外語片。 吳克在研討會上詳細說明了“合拍電影”和“協拍電影”的差別,并提到合拍電影有一條規定是“底片不得攜出大陸境外”。他表示《臥虎藏龍》是合拍電影,由美商哥倫比亞公司和北京電影制片廠合拍,北影廠不但出資,還擁有版權,當然是合拍電影。《臥虎藏龍》的后期制作在美國進行,底片出境是經過申請特許并且獲準的。 吳克指出,臺灣片商雖然也有出資,卻不擁有版權,“不信你看看《臥虎藏龍》片頭列的出品人有沒有臺灣片商”。 他還表示電影《西洋鏡》的情況也一樣,臺灣的“中影”有出資,但沒有版權。 據此間媒體報道,臺灣縱橫國際電影公司則表示,《臥虎藏龍》臺灣地區的發行權的確是屬于美商哥倫比亞公司,然而他們依然擁有該片版權。 另有媒體報道說,《臥虎藏龍》的所有權應是由徐立功、李安在某群島所成立的紙上控股公司所有,他們先是籌了將近1000萬美元的資金,之后新力影業再以發行權交換的方式投資600萬美元,取得北美、遠東(包含臺灣地區)等地的發行權利,所以影片實際的所有權應該還是在徐立功和李安手上。 相關報道:《臥虎藏龍》在美票房大有斬獲 相關報道:《臥虎藏龍》入圍金球獎 李安續寫大獎緣 相關報道:圖文:《臥虎藏龍》又獲紐約影評人協會最佳攝影獎 相關報道:李安與徐立功敲定拍《臥虎藏龍前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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