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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法輪功”迷途知返者陳勵提前出獄 2001年2月20日 16:36 中新社韶關二月五日電(馮昶毆澤梅)在粵北韶關監獄度過三百零三天鐵窗生涯的女大學生陳勵,今天上午提前獲釋出獄。 陳勵因癡迷于“法輪功”而參與違法活動,觸犯刑律,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在韶關監獄服刑期間,陳勵改造表現突出,獲準減刑四個月。 粵北山區連續多日的陰雨天氣結束,今天開始放晴,像是慶賀陳勵獲得新生。 上午九時,陳勵已經脫下藍底白邊的囚服,換上了淺紫色風衣,藍白色牛仔褲,棕黃色皮鞋,精神奕奕、滿面笑容地步出韶關監獄大門口,與為她送行的監獄主要官員和管教人員一一握手道別。 九時三十分,陳勵乘上一輛白色面包車回家。陳勵對記者稱,她要趕在正月十五之前回到湛江遂溪縣的家,與爸爸媽媽共度元宵佳節。因眼下正是春運繁忙時段,韶關監獄特地派出專車,并指派一名女管理干部陪伴陳勵回湛江。 砸碎了精神枷鎖、脫下了囚服的陳勵,心情格外輕松愉快。她笑著告訴記者,前幾天,我在監獄里就給家里打了個電話。我對爸爸說,我恨透“法輪功”了,我轉變過來了,過幾天我就回家了。請爸爸放心,我回家后,一定會好好做人。 今年二十四歲的陳勵,原就讀于汕頭大學藝術學院環境藝術專業。陳勵相貌端莊秀麗,又有一個較理想的專業,本應前途一片光明。只可惜她自從三年多前迷上了邪教“法輪功”之后,不但嚴重影響了學業,而且參與違法活動,曾于一九九九年底串聯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手舉橫幅,為“法輪功”“鳴冤”鬧事。二000年二月十三日,陳勵因非法示威罪罪名成立,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二000年四月八日,陳勵被押送到廣東韶關監獄服刑改造。 剛開始服刑時,陳勵不認罪服法,不服從管教,繼續迷戀“法輪功”,且時有“練功”行為。但管教人員并沒有嫌棄她,而是細致關心她,耐心教育她。在監獄管教人員真摯熱情、苦口婆心的幫助下,陳勵逐步認清了邪教“法輪功”反科學、反社會、反人類的本質,表示要與“法輪功”徹底決裂。陳勵還主動在囚犯中現身說法,揭露批判“法輪功”。據悉,在陳勵影響下,韶關監獄內另外兩名因癡迷“法輪功”而觸犯刑律的女犯,也因改造得好而將獲得減刑獎勵。 在獲準提前出獄后,陳勵表示“我現在最大的心愿是希望能夠重返汕頭大學繼續完成學業”。而韶關監獄從春節前就開始積極幫助陳勵與有關部門聯系其復學一事,這令陳勵非常感動。手捧釋放書的陳勵當場向法官和監獄管教人員聲淚俱下連道“感謝救命之恩”。 臨上車時,陳勵對送行的管教人員說:“再次謝謝各位救了我,請你們放心,我是絕不會再去練‘法輪功’的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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