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主辦 |
|
伏明霞將正式出任雪碧代言人 謠言不攻自破 2001年2月21日 10:02 中新網香港2月21日消息:“中國跳水皇后”伏明霞因為傳聞服用“搖頭丸”事件影響,曾傳出會失去擔任雪碧廣告代言人機會。但最新消息說,雪碧明天(22日)將在廣州舉行大型發布會,正式宣布委任伏明霞為代言人。雪碧高層人士昨天表示從來沒想過換人,對伏明霞是有百分之百的信心。 此間媒體認為,以伏明霞在體壇的驕人成績,在兩岸三地都大受歡迎,能為飲品作推廣宣傳,肯定引起注目。 據悉,之前伏明霞曾否認與雪碧簽約,原因是當時未正式簽約作實。按法律程序,商業性秘密不可在公布前發布。有違商業合約,會被視為毀約,需要賠償。 這次的廣告片共拍了一個星期左右,以伏明霞的跳水形象,配襯雪碧汽水的清涼透心感覺。有消息說這次伏明霞會獲得酬勞五百萬元。 雪碧發言人Brenda Lee表示:“雪碧從未考慮過要換人,我們對她(伏明霞)很有信心,好多事我們都希望在發布會上公布。” 他表示,選伏明霞做代言人,是因為她形象非常好,是極受歡迎的一個“青年偶像”,而且她的形象也很配合雪碧品牌精神。 相關報道:伏明霞痛斥“服用搖頭丸”謠言 相關報道:圖文:伏明霞取代張惠妹成為雪碧最新代言人 相關報道:伏明霞當選“中國十大杰出青年” 相關報道:劉德華游說伏明霞加入娛樂圈 |
|||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