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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方公布有關李洪志及其家人有病治療資料 2001年2月21日 15:36 中新社長春七月二十七日電(記者史峻峰張雷)吉林省警方今天下午晚些時候在這里向新聞傳媒公布了有關李洪志及其家人到醫院看病治療的有關資料。這些醫藥報銷憑據,從事實上戳穿了“法輪功”所謂可以通過“練功消業”不必去醫院看病的謊言。 吉林省公安廳近日就李洪志在長春市糧油食品供應總公司工作期間是否到醫院治病,是否吃藥打針等情況進行了調查。該項調查結果于今天公布。 據悉,在長春市糧油食品供應總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警方對李洪志于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二年在該公司工作期間,其本人及家人醫療報銷情況進行了調查,查閱了該公司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二年十年間的財務報銷單據卷宗六百余本,各類單據數萬張。在其中三十六本卷宗中查出李洪志及其女兒李美歌報銷的醫療費單據七十三張,總金額二百一十九元七角一分。其中李洪志的醫療費單據四十八張,金額一百二十九元六角;李美歌的醫療費單據二十五張,金額九十元一角一分。 此間觀察家認為,這些資料的公布極具諷刺意義棗李洪志標榜自己八歲即“修煉圓滿得上乘大法”,向弟子們鼓吹“有病不必去打針吃藥,通過練功消業就可以去病”,但事實證明他雖然不讓弟子去看病,他自己和他奉為“師傅”的女兒卻一直在醫院里看病治療。 據本社記者在該省采訪有關部門獲得的另一項資料顯示,該省一些民眾自練習“法輪功”以來,已經發生五十九起人身傷亡事件。其中,該省有六人因練習“法輪功”走火入魔自殺身亡;兩年來,該省因有病不治而造成死亡的“法輪功”練習者有二十多人,同時有十人因練“法輪功”有病不治導致病情惡化。此外,該省還有八人過分迷信“法輪功”導致精神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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