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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教授評說“法輪功”及李洪志其人 2001年2月22日 09:44 中新社長春七月三十一日電題:眾教授評說“法輪功”及李洪志其人 作者吳兆飛鄭旭榮 針對李洪志的歪理邪說,記者采訪了幾位吉林省頗有影響的教授,他們就“法輪功”及李洪志其人以科學的態度闡述了自己的看法。 科大教授說:李洪志無非想證明自己是個神 長春科技大學地球與行星科學系吳福元教授指出,根據地球中放射性元素的蛻變速度,人們測得地球自誕生以來已經有四十六億歲的高齡了。至今為止,地球在它的“生命”中,只不過是而立之年,再過五十至一百億年,地球將進入老齡期,以后逐漸消亡。據科學家考察,四十六億歲的地球從未發生過大爆炸,因為地球是一個已經冷卻了的固體星球。 李洪志制造“地球將爆炸”的恐怖大預言,無非是要讓人們相信,他不是世俗常人,而是神,是救世主,是來度地球上的“常人”脫離劫難。 心理學教授說:“法輪功”使人喪失自知力 吉林大學心理學教授高申春分析,按照社會心理學理論,一旦個體進入某個群體而且認同這個群體所推行的準則和價值規范,那么逐漸地,他就會喪失自我,失去自己的理性判斷,完全地受控于這個群體。此時,個體的心理表現都很盲目。李洪志正是利用了這種“群體心理從一理論”這一社會心理機制來逐步地控制人們的思想。 練習“法輪功”的人之所以容易導致精神失常,同樣也是受這種社會遵從心理的影響。當人們受群體壓力的影響而逐漸地喪失自我時很容易接受暗示,形成幻聽幻覺和幻想,造成自知力喪失。在這種混亂思維的支配下,思維散漫,情緒不穩定,甚至出現自殘、自傷或傷害他人的悲劇。 法學教授說:威權主義禍國殃民 李洪志妄圖建立的是一種威權主義,即凌駕于一切體制之上的權威。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新福認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與政治學角度上的權威主義不同,權威主義指的是超出有效的法律規則之上和人們法定權力之上的不正當的權威,是反對依法治國的,不接受用法律限定的權力,而李洪志的主張是不要政府、不要法制,只要“法輪功”及其組織系統的威權主義。 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說法,他能解決所有政府解決不了的社會問題,那么任何政府都沒有存在的必要。任其發展下去,就將破壞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思想基礎,進而把矛頭直接針對政府,破壞政府職能。從這個角度上看,他的危害就是四個字棗禍國殃民。 哲學教授“法輪功”事件后話文化 吉林大學博士生導師邴正教授說,一般來說,主流文化與亞文化相互補充,協調發展,社會才會正常進步。但是作為一種復雜的文化現象,亞文化潛伏著與主流文化相沖突的因素,例如愚昧等,由于陷入一種特殊的精神癡迷狀態而不能自拔。 “法輪功”就是亞文化現象之一,而且從一定意義上說還是“非文化”現象,但“非文化”也是文化,它利用人們潛意識里盲目的從眾心理,強化人們對自己生存環境的恐懼情緒,編造“地球爆炸”、“末劫”之說,并創造一定的“環境啟示”(例如音樂、聚眾“做功”等),使人與其當下環境形成互動的“文化”氛圍,久而久之,人就容易被這種文化假象所迷惑,并且因為不能自拔而使行為失去控制,成為破壞社會安定、引起社會動蕩的根源。 這位教授認為,對于“法輪功”這種帶有封建迷信性質、乃至表現出明顯反動得政治本質的亞文化現象,科學與理性是唯一與之作斗爭的工具,只有掌握科學與理性的工具,提高認識和辨別能力,加強防范意識,中國社會才能健康發展。(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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