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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與“法輪功”組織 2001年2月23日 15:14 李洪志曾多次聲稱“法輪功沒有組織,實行松散管理”。一些“法輪功”的骨干也多次聲稱,我們沒有組織,是人傳人,心傳心。 事實并非如此。李洪志于1992年創立“法輪功”后,在北京就設立了“法輪大法研究會”,自任會長。此后,又陸續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39個“法輪功”輔導總站,總站下又分設了1900多個輔導站、28000多個練功點,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組織系統。 “法輪大法研究會”負責領導和管理各地“法輪功”輔導總站一切事務,審批各地“法輪功”組織的機構設置,任免主要骨干分子的職務。還制定了《對法輪大法輔導站的要求》、《法輪大法弟子傳法傳功規定》、《法輪大法輔導員標準》、《法輪大法修煉者須知》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使“法輪功”活動組織化、規范化。 李洪志作為“法輪功”的最高頭目,經常發布指令。今年3月31日,李洪志對“法輪大法研究會”起草的“關于嚴格清理私自流傳非大法資料的通知”簽署“同意,快發!”立即傳到各輔導站、練功點執行。“法輪大法研究會”也以最高組織機構的名義經常向各地站、點發出通知、公告等,還設有專人,或者利用互聯網、電話、傳真等現代化通訊手段與各地站、點聯絡,傳達李洪志及“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指令,指揮協調各地的活動。今年5月以來,李洪志雖然在國外,但國內“法輪功”練習者卻不斷收到他“我的一點感想”、“安定”、“位置”等被稱為“經文”的指令,傳達速度之快、流毒之廣、影響之壞,也都與其有一個組織系統有關。 “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各地總站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弘法”、“會功”、“慶典”、“紀念”等大規模活動,還針對各地新聞媒體報道、刊載揭露“法輪功”的文章及有關部門禁止出版發行“法輪功”書籍和音像制品,多次策劃、煽動眾多“法輪功”修煉者有組織地圍攻新聞出版單位和黨政機關,嚴重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破壞來之不易的社會穩定局面。1998年5月,“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北京總站的一些骨干煽動千余名“法輪功”修煉者圍攻北京電視臺。北京總站的一名骨干成員因對此次活動態度不積極而被免職。 由此可以看出,“法輪功”是以李洪志為首、體系嚴密、功能完備、未經登記注冊的非法組織。 李洪志借“法輪功”斂財 李洪志在傳播“法輪功”的過程中,不斷標榜自己是超凡脫俗的“最高的佛”,但實際生活中的李洪志,卻對金錢格外貪婪,靠傳播“法輪功”,短短幾年暴富起來。 早期弟子多人證明,李洪志在“傳功”初期,是以祛病健身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雖稱免費治療,卻在家中設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訴患者每人應捐“功德”錢100元以上。 “弘法”初期,李洪志通過舉辦培訓班聚斂了大量錢財。據不完全統計,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長春教功售書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國各地辦班收入789000元,共計1217300元。其中在哈爾濱辦班時間只有幾天,但聽課證每張卻高達53元,凈收入達20萬元。 此后,李洪志又稱“想學好大法就必須讀書,看錄像,聽錄音練功”,通過“法輪功”組織大量印制書籍、錄音帶、錄像帶、VCD等,以每套300元的價格在練習者中出售,并極力吹噓自己的“法像”和“法輪功徽章”有“靈氣”,鼓動練習者購買。近年來,李洪志又“推出”練功服、練功墊,將原來出版的“法輪功”書籍印成價格更加昂貴的“精裝本”,向練習者兜售。還宣揚“有施才有得”,以小施獲大得,從眾多練習者中騙得了數額不等的“捐款”。 李洪志斂財的詳細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目前已掌握,李洪志以其親屬的名義在北京、長春擁有數處豪宅、多輛轎車。李洪志利用“法輪功”聚斂了巨額財富,偷逃了大量稅款。 李洪志與“4-25”事件 今年4月25日,一萬多名“法輪功”練習者在中南海周圍聚集,嚴重影響了中南海周圍的社會治安秩序和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在國際國內造成了極壞影響。 5月2日,李洪志在澳大利亞悉尼接受澳洲國家廣播電視局、《悉尼晨報》、法新社等媒體記者采訪時稱,“北京發生的事,事先我一點也不知道,我當時在從美國來澳洲的路上”,“完全知道這件事情是在布里斯班”,極力回避他與事件的關系。4月底,李洪志在接受美國《華爾街日報》上海站記者史可雷的電話采訪時,也否認其幕后操縱“法輪功”修煉者到中南海聚集,聲稱對此次行動全然不知。 其實并非如此。大量鐵的事實證明,“4-25”事件的前一天李洪志就在北京,25日“法輪功”練習者到中南海周圍聚集時,他也根本不在從美國去澳大利亞的路上。 4月19日,天津師范大學校刊《青少年科技博覽》刊登了中國科學院院士何祚庥撰寫的“我不贊成青少年練氣功”的文章,天津市部分“法輪功”練習者因對此不滿到該校聚集、靜坐。至22日人數已達3000余人,嚴重影響了學校師生正常的生活和教學秩序。 就在此時,李洪志突然以商業人員的身份,持回美證(號碼:001106787,中國簽證號003821),乘美國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于22日下午5時35分從北京入境,24日下午1時30分又匆匆搭乘中國國際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離境赴香港,在北京共停留44個小時,入境卡和出境卡均為李洪志親筆所填。 也就在李洪志入境的第二天,4月23日,部分“法輪功”練習者聚集天津師范大學的事件迅速升級,人數猛增到6300多人。24日上午,在李洪志還沒有離境時,北京等不少地方的“法輪功”練功點都紛紛接到通知,要求25日組織練習者到中南海周圍“集體練功”。 25日,一萬多名“法輪功”練習者在中南海周圍聚集。當時,李洪志正在香港,直到27日晚10時15分,才乘香港國泰航空公司CX103次航班,從香港飛往澳大利亞的布里斯班。 由此可以看出,所謂李洪志對“4-25”事件“一點也不知道”純屬謊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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