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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與邪教之比較:“法輪功”:一種新型的邪教 2001年3月2日 14:05 ——“法輪功”與明清邪教之比較 杜景珍 孔祥濤 隨著揭批“法輪功”斗爭的深入,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法輪功”實質上是一種邪教或具有邪教性質和特點的非法組織。我們認為,將“法輪功”與明清民間秘密教門——即明清邪教進行比較,“法輪功”應該是一種新型邪教。 一、相同的思想淵源 明清邪教和“法輪功”在思想淵源上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都盜用、雜糅佛、道、儒的術語和思想。明清邪教在當時三教合一的社會思潮和民間教門傳統影響下,將儒家的綱常倫理,佛教的劫變、來世觀念,道教內丹派的修煉理論和方法糅合在一起,形成以“真空家鄉”(天國)、“無生老母”(最高神)為核心的三教合一的龐雜體系。 “法輪功”全部的所謂“佛法”,如業報輪回、修煉成仙、度人到天國等,都是竊取自佛教和道教,尤其是佛教。李洪志雖批評儒家學說,但實際上在講修心性時,吸收了儒家的“恕”道和宋明理學窮理盡性說。李洪志在《法輪功》卷首對“法輪佛法”的介紹時更是冠以“論語”之稱,可見“法輪功”也在竊用儒家思想。 二、相似的教義 第一,都有相似的主神和彼岸世界。 絕大多數明清邪教認為,最高神無生老母是天地及世界萬物的創造者和人類的始祖,她和她的皇胎兒女本來住在無憂無慮、可以享盡天倫之樂的永恒幸福的理想天宮。后來,皇胎兒女們為物欲所迷,貪戀塵世的榮華富貴,失卻了本性,從此永不脫輪回劫難之苦,無法返回家鄉,成為失鄉兒女,等待拯救。在“法輪大法”中,李洪志一般用“大覺者”或“高級生命”來表示主神。他認為“高級生命”住在高層空間,能夠洞察宇宙真相,主宰人類社會和人的命運,通過對人在其他空間的存在形式進行作用改變人的生命。他暗示自己就是最高神,“法力”超過如來佛、老子、耶穌,能意念造人、造物、造世界。在他的帶領下,人類能修煉成佛,返本歸真,回到天上去。 第二,相似的的末劫觀和救度觀。 明清邪教認為,人類世界依次要經歷青陽(過去)、紅陽(現在)、白陽(未來)三個時期(即三大“劫”),每個時期之末都會發生大劫,白陽劫是最后一次大劫,即“末劫”。“劫”與“劫”的轉換充滿著動蕩和災異。而避劫的唯一途徑是入教,只有入教才能“遇劫升天,免劫大貴”。末劫來臨時,彌勒佛只救度入教的人,而拒絕入教之人都是屬于“劫中應死,永墮地獄”的異類。 李洪志雖沒有用三期劫變說,但他也宣揚“末劫”,危言聳聽地強調當今之世已處于面臨毀滅的末世(即所謂的“末法時期”),只有練他的“法輪功”,信他的“法輪大法”才能得救。“法輪大法”是他“拯救”人類社會的唯一大法,所以要想得救,必須修煉“法輪大法”。這與明清邪教鼓吹入教方可避劫邀福的煽惑如出一轍。 三、同樣的自我神化和教主崇拜 明清邪教雖然都有自己崇拜的神,但實際上教主的地位經常凌駕于神佛之上,他們往往僭稱佛祖,在信徒中大搞個人崇拜。平時深居簡出,自塑遠離凡塵的權威形象,只有最親信的徒眾才可接近他們,人為地制造神秘性、神圣性,誘導信徒們對自己頂禮膜拜。 李洪志雖未明言自己是什么神,但實際上卻把自己吹噓成法力無邊、無所不能的宇宙“大師”,公然以救世主和最高神自居,自視法力高于釋迦牟尼幾十萬倍,自詡“這世界一切都應聽我的,沒有我不行”,他生而為神,是專來度人的,能在末法時期最后一次度人。為了欺騙群眾,他特意將自己的生日改為與釋迦牟尼的生日同日。 四、相同的修煉方法 明清邪教大多主張性命雙修,既修心性,也煉內丹(又稱坐功運氣,即今所謂練氣功),以成佛成仙;并以天理(宗教化的儒家倫理)作為性命雙修的基礎,提出“成佛成仙,離不開人倫”。李洪志的“法輪大法”認為,做人的真正目的不是在常人社會當人,而是要修煉成佛,回到天上去,為此必須性命雙修。修性就要修煉心性,去掉常人的一切欲望和執著心;修命就是通過練功,使身體全部轉化為“高能量物質”,成為佛體。其中,修心性是根本,修命練功只是輔助手段。這就是李洪志所謂的“向高層次傳功”,完全是抄襲明清邪教的說教! 五、相似的傳播方法 明清時期,尤其是清代,邪教大都以給人治病或教氣功拳棒、祛病強身為招徠徒眾的主要手段。坐功運氣,能“出神上天”、“見無生老母”;學得久了,還能祛病延年。這在當時缺醫少藥的時代,具有相當的誘惑力。 李洪志出道之初,就以祛病健身為旗號,靠免費“給人治病”吸引群眾。他大肆吹噓“法輪功”的“神效”,說有了病,不用治,不用看醫生,只要聽他的話,認真修煉“法輪功”,病就會自動消失,而且練功后,不僅對本人身體有好處,對練習者的親朋好友也有好處。這種夸大練功效果的說法,迷惑了數以百萬計渴望強身健體的群眾。 六、同樣嚴密的組織和驚人的能量 明清時期,那些大的邪教都有嚴密的組織系統和完善的通信系統。有總會、分會等各級組織。每會都有會首、傳頭,內部還有掌經、掌支干等名目,形成一個秘密地下王國。由于信仰的原因,明清邪教信徒“寧怯于公賦而原于私會;寧薄于骨肉而厚于伙黨;寧駢首以死而不敢違其教主之令。”這就使得邪教能夠形成一支能與政府抗衡的社會力量。當社會動亂或教首起意謀逆時,馬上轉變為強大的造反組織。 “法輪功”在全國建立了自上而下的一整套嚴密組織機構:“法輪大法研究會”、輔導總站、輔導站、練功點,每層機構都有專人負責。他們還利用電話、國際互聯網聯絡,層層傳達指令和互通情況信息。李洪志遙控指揮,一呼百應。由于練習者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和對李洪志個人的崇拜,“法輪功”內部具有很強的內聚力,比幫會型邪教具有更強的能量。因此,當李洪志等為首分子起意對抗政府、進行煽惑時,馬上成為其馴服的工具,給政府和社會造成巨大的威脅。“425事件”就是最好的證明。 七、相似的傳道動機和發展軌跡:從斂錢到政治圖謀 明清邪教大多數教首出自社會底層,在當時土地兼并嚴重,人口驟增的情況下,他們中的許多人以“傳教斂錢”作為謀生之道,所以其開始時與一些迷信職業者在本質上沒有什么不同。只是傳教斂錢比迷信職業者遠為高明。所以為了財源滾滾,教內不斷開展造神運動,神化教主。 李洪志原不過是一初中生,傳“功”前在某糧油公司任保衛科干事,收入可想而知。傳“功”后,他靠辦班、賣與“法輪功”相關的書籍、音像、練功用品和畫像,賺取了大量不義之財,短短幾年即成暴富。初步查出他有數處豪宅、幾輛高級轎車,他的“我創立‘法輪功’不以贏利為目的”的自我標榜,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不僅李洪志靠傳功驟富,其他骨干也大沾余利。據初步查實,“法輪功”骨干分子姚×、李××等在1997—1999年短短的兩年中就非法獲利150萬元之巨。一些練功者參加“法輪功”組織,除了健身祛病外,也企圖將來傳功賺錢。“法輪功”鼓勵練習者多多捐獻的理由也和明清邪教的說教一樣堂皇:捐得越多,功德越圓滿,越能得大法,成大佛。目的就是讓追隨者乖乖地掏錢。 如果說明清邪教教首們創教伊始大多還是起因于斂錢的目的,那么隨著教勢的日益強大,教權的日益尊隆,其政治野心也就跟著膨脹。這是明清邪教發展的一般軌跡。從李洪志的行為軌跡來看,他一開始似乎也只是對斂錢感興趣,不惜親自出馬,辦班時還討價還價。隨著信徒的增多和他對信徒思想控制的逐漸牢固,他的政治欲望“水漲船高”,開始鼓動手下人要求中央為他及其“法輪功”正名,有的甚至提出要讓李洪志在黨政部門有個位置。近兩年他的野心越來越大,多次精心策劃、組織圍攻新聞單位和黨政機關,進而發展到今年4月25日發動組織練功者大規模聚集中南海,公開向中央政府示威的嚴重地步。 以上從幾個主要方面簡要比較了“法輪功”與明清邪教的相同點或相似點。可以看出,“法輪功”幾乎是全面地繼承了明清邪教的傳統,甚至可以說,它們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應屬邪教一類。當然,“法輪功”也帶有自身的一些特點和時代特色。具體言之,有以下幾點: (一)歪曲、利用大量科學名詞詮釋所謂的“法輪大法”。 李洪志雖然對現代科學知之甚少,但他卻大量盜用科學術語,歪曲、利用他那支離破碎的現代科學知識對其所謂的“佛法”進行論證、詮釋。在解釋德、業力、功、元神、天目、佛體等屬于精神現象的宗教概念和“宿命通”、“遙示功能”等虛幻的術數、術語時,用了物質、分子、原子、質子、夸克、能量、場等科學術語,把它們說成是物質的,以論證“佛法”是科學的。李洪志打著科學的旗號販賣“法輪大法”的做法,是以往任何邪教的教首連做夢都沒有想到的。 (二)利用現代通訊手段加強內部控制。 “法輪功”組織由于處在科學發達的當代,它可以充分利用電話、手機、傳真乃至互聯網等現代通訊聯絡手段,大大加強了內部控制。李洪志的什么“經文”、“指令”,頃刻間可傳遍全國各地的練功點,而各基層點的情況也可隨時通報、上達李洪志,因此,他即使遠在海外,仍可遙控指揮(如“4·25”圍攻中南海事件),把信徒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這種現代化的設備使李洪志一方面可以繼續象明清教首那樣深居簡出,維持高深莫測的“神圣”形象,同時又可隨時掌握各地的情況,發號施令。所以,比起明清邪教及其教首來,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能量要高出不止百倍。 (三)帶有現代商業特色的賺錢之道。 明清邪教的教首們由于時代及個人的原因,只能用傳統的方法斂錢,如蠱惑信徒捐納各種名目的“種福錢”、“根基錢”等來滿足自己的物欲,雖然廣大貧苦信徒捐得很微薄,但靠“廣種薄收”,大的教首在一到二代人之間也能變成富甲一方的大財主。較之于明清教首,李洪志的斂錢之道更帶有現代商業特色,他除了老祖宗搞的那套辦法(如家內放“功德箱”,鼓吹多捐錢多長功等)外,還把現代商業的一套嫌錢辦法引進至“法輪功”組織,如收費辦班、高價出售各種“法輪功”書籍、音像、練功墊、練功服、他的畫像乃至照片等一系列“法輪功產品”,由于這些“產品”十分暢銷,從而使他及其骨干財源滾滾,短短6、7年即成暴富,令明清大教首們自愧不如。 (四)以入世的“方便法門”吸引群眾。 李洪志主張修煉不離開常人社會,“法輪功”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他對道教內丹理論和內丹術進行大膽“歪曲改造”,建立起一套快捷省事的修煉方法,聲稱他能以法身給練習者凈身,使其一開始就在高層次上練習,能給每個修煉者安法輪、氣機等東西,法輪自動運轉,“人不練法,法練人”,最大限度地縮短修煉時間。這些世俗化的快捷法門,在急功近利比較嚴重的社會風氣下,很適合居家修煉的常人和對佛教、道教深奧教理及繁瑣的修持方法不甚了解的廣泛人群的需要,尤其是對求功心切和因年紀大而生命中所剩修煉時間不多的離退休人員有很大的吸引力,能最大限度地爭取練習者和追隨者。 (五)“直指人心”的道德教化。 李洪志在其《轉法輪》一書中用相當大的篇幅講解、強調修性的問題,認為只有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正確處理得與失的關系,把心性修上去了,才能積德,將德轉化為功,最后成“佛體”。李洪志把常人在生活、工作中發生人際關系沖突時遇到的種種心性磨練用大白話和他的歪理邪說糅合在一起,并套用禪宗的說法稱之為“直指人心”。在當今社會轉型時期,這種說教有較大的欺騙性。 通過對“法輪功”與明清邪教的比較分析,可以看出,以李洪志為頭目的“法輪功”組織,全面繼承了明清邪教的衣缽,又具有當今時代的若干特點。因此,我們可以斷言,“法輪功”是一種新型的邪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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