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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要求各級法院迅速投入“嚴打”斗爭 2001年4月14日 07:50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三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fā)出通知,要求全國各級法院認真貫徹中央部署,充分發(fā)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迅速全力投入“嚴打”整治斗爭,堅決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切實肩負起依法懲治犯罪,維護社會政治穩(wěn)定,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大責任。 通知要求,各級法院必須充分認識當前社會治安形勢的嚴峻性和搞好社會治安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確保社會穩(wěn)定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決貫徹“嚴打”方針,集中力量,突出重點,依法嚴懲各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 通知說,要堅決貫徹依法從重從快的原則,對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在法律規(guī)定的量刑幅度內,從重判處,依法該重判的要堅決重判,依法該判處死刑的要堅決判處死刑。 通知稱,要突出打擊重點,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對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及盜竊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多發(fā)性犯罪,要進行重點打擊;同時,對于毒品、涉槍、拐賣婦女兒童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和危害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也要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 通知強調,要堅持罪刑法定和適用法律人人平等的原則。在審判工作中,要認真把握立法精神實質,正確適用法律,防止因片面、機械理解和適用法律,使犯罪分子逃避應有的懲罰。對于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和后臺,包庇、縱容犯罪,甚至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的國家工作人員,不論是誰,都必須堅決依法嚴懲,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通知指出,案件審判要保證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扎實,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確保辦案質量。特別是死刑案件,既要對那些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堅決依法判處死刑,又一定要把死刑案件辦成鐵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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