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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交所決定給予PT鄭百文一年寬限期 2001年5月14日 09:11 中新網上海5月13日消息: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負責人今天透露,上證所已于5月11日作出決定,給予已進入PT行列的鄭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團)12個月的寬限期。 據新華社報道,這位負責人表示,上證所于2001年5月9日受理了鄭百文報送的寬限期申請材料。根據有關規定及有關解釋,經審慎審議和質詢,同意給予鄭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團)12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自這家公司暫停上市之日,即2001年3月27日起計算。上證所已將這項決定通知了這家公司。 這位負責人重申,在寬限期內,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應當繼續履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的有關義務,須按中國證監會和上證所的規定和要求披露信息。 與此同時,上證所還發出特別聲明:上證所同意給予PT鄭百文寬限期,并不表示交易所對這家公司2001年年度扭虧為盈作出任何保證。在寬限期內,如果這家公司2001年度不能實現盈利,按照有關規定,將會被終止上市。交易所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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