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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董建華指法輪功為邪教不算誹謗 2001年07月06日 09:07 中新網香港7月5日:消息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今天為特首董建華形容法輪功為“邪教”辯護說,董建華是根據法輪功創教者李洪志宣講的教義和中國內地所報道關于法輪功信徒身心受傷、死亡及自毀事件,而做出這樣的結論。作為行政長官,董建華有責任就公眾關注的事宜發言和提醒他們小心防備。 她說:“如果有人提議要控告行政長官誹謗,那是荒謬不過的事。如果陳述屬實或表達的意見是公允的評論,便不算誹謗。不研究問題的本質,反而指摘行政長官誹謗是不利于社會的。” 梁愛詩昨天在香港日本文化協會的午餐會上發言時,詳細介紹了香港自回歸以來的法治情況,并主動談到董建華對法輪功的處理手法與社會輿論的不滿。 香港記者協會最近發表的報告,批評行政長官無故抹黑法輪功,并視這個舉動為鼓勵自我審查。 梁愛詩昨天指出,法輪功至今仍可在香港活動,并沒有受到法律禁止,游行示威也不受政府干預。 對于一些評論者認為,香港的法輪功并沒有對信徒造成損傷,港府應該將香港的法輪功與中國內地的區分開來,梁愛詩說:“以合理推論,所有法輪功信徒都有同一信念,而且奉行源自同一領導人的教義,香港不能等到這個邪教造成實際損害時才關注或監管它在香港的行為。所以,如果政府就此事裝聾扮啞,便是不負責任。” 她強調香港政府尊重宗教和結社自由,但“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方式須受到法律所規限,更要保障公共安全、秩序、衛生或道德,或他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梁愛詩舉例說,如果有人相信自己能夠飛行,政府不能干預他的信念。但“如果他帶同12名信眾走到一座高樓大廈的天臺,因為相信他們有能力飛行,便慫恿他們跳下去”,政府就必須加以阻止。 不過,梁愛詩也重申,政府目前只是“密切注視”法輪功在香港的活動,并研究其他政府對付邪教的方法,而不是馬上要立法取締法輪功。這樣理性的表現,也體現了香港的高度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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