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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西藏是怎樣和平解放的? 2001年07月20日 08:02 中新社拉薩七月十九日電題:西藏是怎樣和平解放的? 中新社記者 西藏各界慶祝和平解放五十周年的活動,隨著國家副主席胡錦濤率團的到來而漸至高潮。人們不禁要問:五十年前,西藏是怎樣和平解放的? 一九四九年,就在新中國成立的那一天,藏傳佛教格魯派領袖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致電毛澤東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表示堅決擁護中央人民政府,要求人民解放軍早日解放西藏。 為早日穩定西藏局勢,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維護國家的領土完整,中國中央政府作出“進軍西藏宜早不宜遲”的戰略決策。在命令人民解放軍準備進軍西藏的同時,為使西藏人民免遭兵亂,通知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來北京談判和平解放西藏事宜。但因西藏上層反動分子和帝國主義勢力的阻撓,和談未能實現。 一九五0年十月十九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昌都,打開了通往西藏的大門。次年二月,西藏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針和民族平等政策的影響下,派阿沛·阿旺晉美,凱墨·索安旺堆,土丹旦達,土登列門和桑頗·登增頓珠等五人為全權代表,并以阿沛·阿旺晉美為首席代表,到北京舉行談判。阿沛·阿旺晉美等經昌都、康定、雅安、重慶、西安等地,于四月二十二日抵達北京;凱墨·索安旺堆和土丹旦達則轉道印度、香港等地,于四月二十六日到達北京。 中央政府當即指派李維漢、張經武、張國華、孫志遠為全權代表,并以李維漢為首席代表,于四月二十九日與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在友好的基礎上開始進行談判。李維漢等人主動提出一系列建議,同時盡量聽取和采納西藏地方政府全權代表的建設性意見。因此,談判的進展是順利的,雙方經過多次洽商,一致通過《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五月二十一日談判結束后,雙方于二十三日舉行這一著名的“十七條協議”的簽字儀式。 該協議申明:西藏是祖國大家庭的一個組成部分,西藏地方軍隊應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西藏逐步進行社會改革,保障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等——協議的簽署,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拉薩民眾傾城出動,各階層兩萬多人歡迎人民解放軍進駐拉薩。 作為中國現代史上的重大事件,西藏和平解放是西藏歷史劃時代的轉折點。從此,西藏走上了和平與發展的新天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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