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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二·九特大系列搶劫銀行案被提起公訴 2001年08月06日 15:38 中新社鄭州八月六日電(朱曉娟)八月五日,備受關注的鄭州一二·九特大系列搶劫銀行案由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下午五時許,張書海等人曾在鄭州市淮河路市電信局八分局持槍搶走營業(yè)款三十七萬六千六百八十三元人民幣;一九九九年三月三日凌晨七時五十分左右,張書海、張洪超、張世鏡和張玉萍等人持作案工具在鄭州市交通路建設銀行儲蓄所搶走現(xiàn)金五點五萬余元及空白支票、印鑒等物;二000年十二月九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左右,張書海等人在鄭州市銀基商貿(mào)城廣東發(fā)展銀行銀基分理處洗劫營業(yè)款二百零八點五萬余元,并致使銀基保安處副處長常玉杰中彈身亡。 檢察機關公訴認為:張書海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了搶劫罪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張玉萍、張洪超、張世鏡和喬紅軍、張小馬的行為均已經(jīng)構成了搶劫罪;王雨因幫助該團伙毀滅涉案物證,窩藏并轉移贓款,資助犯罪嫌疑人外逃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被指控犯有幫助毀滅證據(jù)罪,窩藏、轉移贓物罪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張大國和李進才也因窩藏、轉移贓物被指控犯有窩藏、轉移贓物罪;王志昆的行為則構成了非法買賣槍支罪。另外,張云志屬于犯罪預備,也應予以處罰。涉嫌非法運輸槍支罪的王曉東則被另案處理。 (完) 相關報道:鄭州特大系列搶劫銀行案在逃主犯全部落網(wǎng) 相關報道:鄭州搶劫銀行系列案劫匪捕前預謀再搶銀行 相關報道:鄭州“12·9”特大系列持槍搶劫銀行案告破 相關報道:鄭州持槍搶劫銀行案:一人犧牲 180萬元被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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