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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斯朱時茂控3家單位侵權 索賠百萬 2001年08月15日 10:31 中新網上海8月15日消息:陳佩斯和朱時茂昨天在上海露面。不過,兩位笑星此行不是來“嬉皮笑臉”演小品,而是坐到了市二中院的原告席上,指控鄂、粵、滬三地的三家單位侵犯他倆的知識產權。 陳佩斯、朱時茂訴稱,1998年,揚子江音像出版社出版、發行了一套“開心系列劇”VCD光盤,其中“陳佩斯開心果專輯”收錄了他倆創作、表演的“大變活人”、“宇宙體操選拔賽”、“烤羊肉串”3個小品,兩人事先對此毫不知情。陳、朱兩人認為,他倆合作創作并表演了這3個喜劇小品,揚子江音像出版社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其著作權。 庭上,陳、朱還指控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天鼎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經銷該侵權出版物,也應承擔侵權責任。 兩笑星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制作、發行、銷售侵權光盤,登報賠禮道歉,賠償損失100萬元。 據此間解放日報報道,揚子江音像出版社和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辯稱,他們出版發行和經銷的這套VCD光盤取材于中央電視臺的春節聯歡晚會錄像。這三個小品節目屬于電視作品,其整體著作權屬于央視。陳、朱作為表演者,不享有著作權,只享有署名權。據此,兩被告認為兩原告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第三被告上海天鼎音像制品有限公司辯稱,自己只是經銷商,對所經銷產品已盡審查義務,因此根本沒有責任。 昨天的庭審持續了近四個小時。由于陳佩斯和朱時茂拒絕調解,法院將擇日作出判決。(陸黎黎朱泳武) 相關報道:陳佩斯、朱時茂要將官司進行到底 相關報道:陳佩斯、朱時茂在滬狀告三家音像商侵權 相關報道:陳佩斯朱時茂 中央電視臺不會封殺我們 相關報道:陳佩斯朱時茂獲賠33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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