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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不能這樣對待一位普通老師 2001年09月30日 10:29 湖南省株洲市二中語文教師尹健庭,因在一篇論文中說了一些錯誤觀點的話,被人斷章取義地以“讀書就是為了掙大錢娶美女”報道出去,引起爭論。在改革開放的中國,發(fā)表各種不同的意見,甚至引起激烈的爭論,是十分正常的一件事情。說真心話的(即便觀點有錯誤)、提出不同意見的(排除惡意攻擊),只要沒有違反我國的法律,沒有危害社會、損害公眾利益,大可不必驚慌失措,如臨大敵,更不可沿用“文革”做法,對他人上綱上線,欲置人于死地而后快。 如果單從“讀書就是為了掙大錢娶美女”這句話看,觀點自然是錯誤的。作為授業(yè)、釋疑、解惑的教師,肩負著教育下一代的責任,理應遵守教育者的操行和規(guī)定,不應該在公開場合向?qū)W生散布這種消極的觀點。但是,看問題不能掐頭去尾、斷章取義。尹老師的這句話,只不過是一篇文章中的例證,前后還有很多積極的話。從文章的全面意思來看,也很難說有什么大錯。 退后一步說,即使一位教師真的在文章中發(fā)表了某些糊涂甚至錯誤的觀點,說白了也還是一個認識問題。我們的某些官員不也經(jīng)常講錯話、做錯事嗎?誰能保證一輩子不講錯話、做錯事呢?對一位講了錯誤觀點的老師,應該采取與人為善的態(tài)度,批評、幫助就可以了。這不僅體現(xiàn)了我們黨思想政治工作的優(yōu)良傳統(tǒng),而且也符合文明社會的共識。 既然如此,為什么要對這位曾被評為優(yōu)秀教師、語文課題帶頭人的教師處于嚴厲的懲罰,并且下令不準他在株洲市所有的學校教書呢?仔細分析,我們可以找出許多條“根子”,比如有的領導為了擺脫受牽連的干系,加重處罰,以證明自己的清白;有的領導缺乏一種現(xiàn)代的法律意識,以為對一名小小的教師,讓他下崗就下崗,不用考慮后果;有的人見風就是雨,把媒體當作審判官,媒體一批評,立即作出反應……當然,這也有媒體的責任,媒體要考慮如何才能客觀公正的報道,要對報道對象負責任。這其中有一條是值得我們高度重視和深思的,這就是如何尊重公民,特別是如何尊重普通的知識分子。一名領導干部說錯了一句話,可能就不了了之了,一名名人做錯了一件事,可能也就大事化小了,而一名普通教師說了一句錯話,就要讓他丟了飯碗,并且剝奪了他工作的權(quán)利,這是什么道理?說重些,這不是對知識分子權(quán)利的一種侵犯嗎? “以人為本”、“尊重人的權(quán)利”——這些話,現(xiàn)在大家都會講。但是,真正落實在行動上,特別是變成社會的公德和官員的“官德”,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待發(fā)表了不同觀點的教師,對待上訪反映問題的群眾,對待老百姓的抱怨和批評……我們的官員千萬要擺正公仆和主人的位置,切不可本末倒置。 看來,在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今天,討論進一步認真貫徹和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切實維護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quán)益,依然是一個不盡的話題。(建達) 摘自: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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