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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證據傷及無辜? 閻世鐸駁假球案兩大質疑 2001年11月07日 20:20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七日電(記者沈晨)中國足協嚴厲處罰甲B假球案一事在社會上引發諸多爭論,質疑最集中的莫過于足協有無足夠的證據及嚴刑傷及無辜球員這兩點。今天下午,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閻世鐸公開駁斥了這兩大質疑,他引用中國民法專家江平教授的觀點,稱這一處罰是正確的。 閻世鐸表示,足協在做出處罰決定時非常重視證據,中央電視臺向足協提供了全部涉嫌場次的比賽錄像,經過專家的反復觀摩、論證,才定性為假球。根據中國足協制定的相關條例,認定為假球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專家認證,二是比賽結果有利于第三方,三是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就此而言,足協此次處罰完全是依法辦事。 至于在嚴懲下無可避免地造成傷及無辜一事,閻世鐸以一九八七年遭國際足聯處罰的墨西哥足協為例,當時參加世青賽的墨西哥隊中有少數隊員超齡,但國際足聯給予了墨西哥足協相當嚴厲的處罰,取消其下屬各級國家隊兩年內參加國際比賽的資格。同時,他還指出,國際舉聯在處罰服用違禁藥物的運動員時也有類似舉動。“國有國法,行有行規。”閻世鐸所言擲地有聲,中國足協不會在假球案一事上再有妥協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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