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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入世需要 央行廢止一批金融規章和文件 2001年12月12日 08:32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一日電(記者趙建華)記者今天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為適應中國入世后形勢需要,中國央行對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至二00一年六月三十日期間以中國人民銀行行發文形式發布的金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審核和清理。 中國央行決定對主要內容與中國新的法律、行政法規、金融規章或與中共、中國政府新的方針政策不相適應的以及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金融規章代替的三個文件予以廢止;對適用期已過或者因管理職能調整實際上已經失效的六個文件,宣布失效。 據悉,中國央行此次廢止的金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包括:關于嚴禁扣劃金融機構備付金存款用于其他金融機構存款支付的通知、關于規范儲值紀念卡發行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關于下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統計制度》的通知。 中國央行決定宣布失效的金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則為:關于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計算機犯罪的通知、關于加強彩票市場管理的通知、關于支持中小商業銀行因轉移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外資金合理資金需求的通知、關于外匯指定銀行縣級和縣級以下支行恢復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商業銀行賬外賬并賬問題的通知,以及對郵政儲蓄進行清理整頓的通知。 更多報道:中新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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