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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行為 2001年12月14日 08:20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三日電(記者李鵬)中國證監會今天發布《關于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若干問題的通知》,規范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行為。該《通知》將于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通知》規定,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行為,應當遵循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和全體股東利益的原則,與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保證上市公司與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之間人員獨立、資產完整、財務獨立;上市公司具有獨立經營能力,在采購、生產、銷售、知識產權等方面能夠保持獨立。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行為,應當符合以下要求:實施本次交易后,公司具備股票上市條件;實施本次交易后,公司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本次交易涉及的資產產權清晰,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的情況;不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其他情形。 《通知》還對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行為應當履行的程序作了詳細規定。中國證監會強調,上市公司及有關各方在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交易中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中國證監會將依法予以處罰。 更多報道:中新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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