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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規范公司行為 中國確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2002年01月10日 08:21 中新社北京一月九日電(記者李鵬)中國證監會和國家經貿委今天聯合發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這是中國第一個全面、系統地規范上市公司行為的重要文件,也是監管部門繼獨立董事制度后規范上市公司治理的又一重要舉措。 該《準則》共八章,九十五條,內容涉及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投資者權利保護的實現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所應當遵循的基本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等內容。 該《準則》強調,公司治理結構要保護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當股東權利受到侵害時,有權通過民事訴訟等法律手段求得賠償。《準則》還提出控股股東對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上市公司應保持其獨立性不受控股股東影響,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應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等。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今天表示,該《準則》的制定參照了國外公司治理實踐中普遍認同的標準,目的是推動中國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規范上市公司運作,促進中國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該發言人還表示,該《準則》將是評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主要衡量標準,對公司治理存在重大問題的上市公司,證券監管機構將責令其按照本準則的要求進行整改。 更多報道:中新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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