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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基金監管部主任張景華何必拍案憤怒? 2002年01月10日 08:36 中新社北京一月九日電題:張景華何必拍案憤怒 中新社記者李鵬 什么叫恨鐵不成鋼?中國證監會基金監管部主任張景華可算是有了深刻體會。在給全國基金經理的一封個人信件中,張景華表現出驚人的悲憤,再次說明中國基金業正在經受失信之“痛”。 四十七家基金參與深圳高速A股增發申購,認購金額遠遠超過了基金的資產規模。張景華請這些基金經理捫心自問:“自己到底有沒有錯?錯在哪里?下一步自己如何采取行動?”而基金經理則將原因歸結為“增發方案存有缺陷”,并且“法無明文禁止視為許可”。 事情變得復雜起來,從張景華的憤怒看出監管部門似乎對基金業的集體犯上束手無策。張在信中用了可能的說法:“有可能被指控制造對市場秩序有實質影響的虛假信息,至少涉嫌被《證券法》所禁止的信用交易。”人們不禁要問,對于這樣事實清楚的事件,監管部門也無從下手?還是其中另有隱情? 根據一般的邏輯推理,如果有關規定明文禁止,監管部門按規定執行就是了;如果法規有漏洞,監管部門也可補上,畢竟,類似事件不是第一次發生。 而如果真的按規不能治罪,那失信于市場也會受到其他形式的譴責,比如已經成立的基金業自律組織--基金公會是不是可以發揮點作用呢? 意味深長的是,張景華的憤怒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基金的行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因為他明白,基金業本身形象就不佳,再有閃失就會雪上加霜。不過,這也讓人懷疑,只要不引起媒體關注,基金業的一些小動作就是可以容忍的呢? 此次憤怒之信公開,再次讓人看到基金業丑陋的一面。基金經理為何敢集體犯上?基金監管部的主任僅有憤怒是不夠的。 更多報道:中新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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