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體育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
湖南省出臺規定 首次嚴禁國企搞家庭式管理 2002年01月13日 11:11 中新網長沙1月12日消息:湖南國企將嚴打“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情況。該省近日制定的《省屬國有骨干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回避暫行辦法》首次明確規定,國有重點企業嚴禁搞家族式管理。 該《暫行辦法》規定,有親屬關系的企業領導人員,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必須向主管部門提出任職回避: 在同一企業領導班子中任職的;同時在有直接隸屬關系的領導班子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一方為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駐外機構(境內外)及工程、投資項目中任領導職務的;企業領導班子主管部門提出需要任職回避的。 該《暫行辦法》還規定,企業領導人員所在企業不準與企業領導人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個人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直接發生經濟關系;必須發生經濟往來的,其經營的項目及項目所涉及的重要指標應當列為廠務公開的一項內容。 根據該省的這一《暫行辦法》,企業領導人任職三個月內,必須向有關管理部門或企業領導班子書面報告親屬以及其它來往密切的親屬任職從業的情況。 |
|||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體育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聯系我們 |
|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