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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將修訂十三項地方性法規適應入世需要 2002年01月18日 06:10 中新社福州一月十七日電(記者羅欽文)福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守箴今天在此間強調,今年立法工作要適應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修訂十三項法規和制定五項法規,以提高立法的質量和效益。 趙守箴在福州市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上作常委會工作報告時表示,適應入世的要求,福州將突出清理、修訂現行地方性法規,組織專門力量集中時間修訂《福州市經濟開發區條例》、《福州市保稅區條例》等十三項地方性法規;抓緊制定壽山石資源保護、農產品使用農藥等五項法規,并調研論證宗教場所管理等立法預備項目。 趙守箴說,還將著重對照世貿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審查福州市政府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編制市十二屆人大五年的立法規劃。 談到確保立法公正,趙守箴強調,要加強立法調研,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傾向,從嚴把握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行政收費和行政處罰的設置;積極探索建立立法可行性論證、立法聽證、專家咨詢等制度,完善立法機制。 更多報道:中新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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