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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專文:“東突”恐怖勢力難脫罪責 2002年01月21日 16:14 中新網(wǎng)北京1月21日消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發(fā)表題為《“東突”恐怖勢力難脫罪責》的文章。全文如下: “東突”恐怖勢力難脫罪責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恐怖主義是當今世界一大公害,對國際社會的和平、安全與秩序構成了巨大威脅。 長期以來,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中國境內外的“東突”勢力為實現(xiàn)建立所謂“東突厥斯坦國”的目的,策劃、組織了發(fā)生在中國新疆和有關國家的一系列爆炸、暗殺、縱火、投毒、襲擊等恐怖暴力事件,嚴重危害了中國各族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并對有關國家地區(qū)的安全與穩(wěn)定構成了威脅。 那么,“東突”問題是如何產生,“東突”恐怖勢力從事了怎樣的恐怖活動? 一 “東突厥斯坦”(簡稱“東突”),這一名詞出現(xiàn)于19世紀末期。“斯坦”原為“地方”、“區(qū)域”之意,但“東突厥斯坦”不是一個單純的地理概念,而是某些老殖民主義者為肢解中國提出的一個政治概念。 突厥最初是一古代游牧民族的專稱。公元5世紀,它活躍在阿爾泰山一帶。公元6世紀中葉至8世紀中葉,它活躍于我國北方草原,與中原地區(qū)自西魏至隋唐諸王朝發(fā)生了多渠道、多層面的交往。公元552年,突厥建立汗國,其鼎盛時轄境遼闊。在隋朝和唐朝初期,突厥曾是稱霸于中國北部的一大勢力。爾后,分裂為東、西兩部的突厥,為爭奪汗權而爭斗不休。8世紀中葉,東、西突厥汗國相繼滅亡,其后裔逐漸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而11世紀以后在國外有的史籍中使用的“突厥”,已經(jīng)不限定于原先的突厥人,而是對一切操阿爾泰語系突厥語族諸民族的共稱。到了19世紀末,有人主張把生活在博斯普魯斯海峽至阿爾泰山脈之間的所有操突厥語的民族聯(lián)成一體,組成一個國家。但在歷史上,一些人聲稱的由所有突厥人組成的統(tǒng)一國家不曾存在過。 為了達到分裂和控制新疆的目的,某些老殖民主義者進而把新疆稱為“東突厥斯坦”(與之相對應,今天的中亞諸國被稱之為“西突厥斯坦”),編造所謂新疆是“東突厥”人的家園的謬論。 從公元前60年漢朝設置西域都護府起,新疆就是中國疆土的一部分。此后,中央政權對新疆的管轄沒有間斷。但在20世紀初以后,一小撮狂熱的新疆分裂分子與宗教極端分子,根據(jù)老殖民主義者制造的歪理邪說,編造了一套所謂的“東突”理論。鼓吹“東突厥斯坦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其民族有近萬年歷史;鼓噪所有操突厥語和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聯(lián)合起來,組成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否認中國各民族共同締造偉大祖國的歷史,叫囂“要反對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滅“異教徒”。 “東突”理論形成后,形形色色的分裂分子都打著“東突”的旗號進行活動,企圖實現(xiàn)其建立“東突厥斯坦國”的妄想。 從20世紀初至40年代末,“東突”勢力在外國勢力的慫恿、支持下,多次制造動亂。1933年11月,沙比提大毛拉等在喀什建立了所謂“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國”,這是分裂主義分子把其理論變?yōu)楝F(xiàn)實的一次嘗試,但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反對下,不到三個月便瓦解了。 新疆和平解放以后,各族人民團結奮斗,共同建設美好的家園。新疆社會穩(wěn)定,經(jīng)濟不斷發(fā)展,人民生活迅速改善,形勢整體是好的。但是“東突”勢力并不甘心失敗,他們違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愿望,在國際反華勢力的支持下伺機從事分裂破壞活動。 進入20世紀90年代,在極端主義、分裂主義和國際恐怖主義的影響下,境內外部分“東突”勢力轉向以恐怖暴力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壞活動。一些“東突”組織公開宣揚要通過恐怖暴力手段達到分裂目的。在警方查獲的“東突伊斯蘭黨”、“東突反對黨”等組織的綱領中明確提出,要“走武裝斗爭道路”、“在人口集中的地區(qū)制造各種恐怖活動”。他們編印的小冊子《我們的獨立是否有希望》毫不掩飾地宣稱要不惜代價在幼兒園、醫(yī)院、學校等場所制造恐怖氣氛。“東突”恐怖勢力策劃實施了一系列血腥的恐怖事件,留下了一篇篇血淋淋的記錄。 二 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自1990年至2001年,境內外“東突”恐怖勢力在中國新疆境內制造了至少200余起恐怖暴力事件,造成各民族群眾、基層干部、宗教人士等162人喪生。440多人受傷。其主要恐怖活動有: (一)制造爆炸 同世界上大多數(shù)恐怖勢力一樣,“東突”恐怖勢力熱衷于借助把矛頭指向無辜平民的爆炸手段,以制造恐怖氣氛、擴大影響。 1991年2月28日,“東突”恐怖組織在新疆阿克蘇地區(qū)庫車縣客運站錄像廳制造的一起爆炸案,造成1人死亡、13人受傷。同日,恐怖分子還在縣城一個體商店安置了炸彈,爆炸未遂。 1992年2月5日,正當中國各族人民歡度春節(jié)時,恐怖組織在新疆首府烏魯木齊市52路、30路公共汽車上制造了兩起爆炸事件,兩輛公共汽車被炸毀,造成3人喪生、23人受傷。他們還在一影劇院和居民住宅樓中各安置了一枚定時炸彈,被發(fā)現(xiàn)后排除。 1993年6月17日至9月5日,“東突”恐怖組織相繼在新疆南部地區(qū)的商場、集貿市場、飯店、文化場所等地制造了10起爆炸案,造成2人喪生、36人受傷。其中,6月17日在喀什市地區(qū)農機公司辦公樓進行的爆炸,造成大樓坍塌,2人喪生、7人受傷;8月1日在喀什地區(qū)莎車縣外貿公司錄像廳進行的爆炸,造成15人受傷;8月19日在和田市文化宮前的爆炸,造成6人受傷。 1997年2月25日,“東突”恐怖組織再次將恐怖活動引向新疆首府,制造了烏魯木齊市2路、10路、44路公共汽車爆炸案,造成3輛公共汽車被炸毀,包括維族、回族、柯爾克孜族、漢族群眾在內的9人喪生、68名乘客被炸得腿斷肢殘,嚴重受傷。 1998年2月22日至3月30日,“東突”恐怖組織在喀什地區(qū)葉城縣連續(xù)制造了6起系列爆炸案,致3人受傷,天然氣輸送管道被炸壞引起大火,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多萬元。 1998年4月7日凌晨,恐怖組織在葉城縣公安局負責人住房窗臺、縣政協(xié)副主席和喀什地區(qū)行署副專員住宅門前等處,連續(xù)制造8起爆炸事件,炸傷8人。 (二)進行暗殺 為了破壞民族團結,制造恐怖氣氛,恐怖勢力不但把矛頭對準漢族群眾,也對準維吾爾族干部群眾和愛國宗教人士,把他們當作“異教徒”殺害。 1993年8月24日,兩名“東突”恐怖分子將喀什地區(qū)葉城縣政協(xié)常委、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大毛拉刺成重傷。 1996年3月22日,兩名恐怖分子蒙面持槍闖入阿克蘇地區(qū)新和縣伊協(xié)副主席、清真寺副主持阿克木司地克阿吉家中,將其槍殺。 1996年4月29日凌晨,10余名全副武裝的恐怖分子分別闖入庫車縣阿拉哈格鄉(xiāng)庫納斯村全國政協(xié)委員、自治區(qū)人大代表卡吾力·托卡和當?shù)氐?名維吾爾族基層干部家中,采取爆炸、槍擊、刀刺等手段,制造了血腥的恐怖事件。恐怖分子向卡吾力·托卡家投擲了2枚炸彈,致卡及其妻重傷;卡的弟弟阿吾力托卡被恐怖分子連刺7刀致死,其妻被刀刺后又遭槍擊身亡;卡吾力·托卡的兒子艾尼瓦爾卡吾力被恐怖分子連刺9刀、頭部遭槍擊身亡,其妻也身中8刀、頭部中兩槍身亡;村干部加如甫買買提明被刺成重傷。 1996年5月12日,“東突”恐怖組織策劃了對全國伊斯蘭教協(xié)會常委、新疆政協(xié)副主席、喀什伊協(xié)主席阿榮汗阿吉的暗殺。當日清晨,阿榮汗阿吉和其兒子在去艾提尕清真寺做禮拜的途中遭4名恐怖分子襲擊,恐怖分子對阿連刺21刀,其兒子被刺13刀,兩人均致重傷。 1997年3月23日凌晨,以吐爾遜吐地為首的一伙恐怖分子,闖入阿克蘇地區(qū)金銀川墾區(qū)負責人艾買爾江家中,將艾夫婦殺害;同年7月3日凌晨,這伙恐怖分子又闖入阿瓦提縣拜什力克鄉(xiāng)一村干部吐爾地尼牙孜家中,將吐夫婦2人殺害。 1997年11月6日凌晨,以買買提吐爾遜為首的恐怖組織,秉承境外“東突”組織的旨意,將全國和新疆伊協(xié)委員、阿克蘇伊協(xié)主席、拜城縣清真寺主持尤努斯·斯迪克大毛拉槍殺于去清真寺做禮拜的途中;1998年1月27日,這伙恐怖分子又將去清真寺做禮拜的葉城縣政協(xié)常委、縣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阿吉槍殺。 1997年6月4日,4名恐怖分子闖入和田地區(qū)墨玉縣恰其克鄉(xiāng)荒地村干部買買提肉孜·買買提家,對買連捅11刀致其死亡。 1999年8月23日,以牙生買買提為首的10余名恐怖分子闖入喀什地區(qū)澤普縣波斯喀木鄉(xiāng)派出所指導員胡達拜爾迪·托乎提家中,將胡及其兒子殺害,胡身中38刀,其子頭部中槍。殺人后,恐怖分子又縱火,胡妻被燒成重傷。 2001年2月3日,一伙恐怖分子闖入喀什地區(qū)疏附縣法院干部買買提江·亞庫甫家中,對買連捅38刀,將其殘酷殺害。 (三)襲擊警察和政府機關 1996年8月27日,6名恐怖分子身著迷彩服,乘車到葉城縣江格勒斯鄉(xiāng)政府,割斷電話線,殺死副鄉(xiāng)長和在此值班的一名警察;隨后又闖入該鄉(xiāng)一村,將3名治安員和1名水管員綁架到10公里外的戈壁灘上殺害。 1999年10月24日凌晨,恐怖分子攜槍支、大刀、爆炸燃燒裝置,襲擊了澤普縣賽力鄉(xiāng)公安派出所。他們包圍派出所,連續(xù)投擲燃燒瓶和爆炸裝置、開槍射擊。之后闖入派出所槍殺了1名聯(lián)防隊員和1名留置審查的犯罪嫌疑人,開槍擊傷了1名警察和1名聯(lián)防隊員。后將派出所10間房屋、1輛吉普車和3輛摩托車燒毀。 (四)實施投毒、縱火 1998年1月30日至2月18日,“東突解放組織”的成員在喀什市制造了23起系列投毒案,致4人中毒、1人死亡,數(shù)以千計的牲畜死亡或中毒。 1998年5月23日,在境外接受過專門訓練、被派入境的“東突解放組織”成員在烏魯木齊市華都商廈、大西門、河灘路布料批發(fā)市場、長征旅社批發(fā)市場、紅山木材市場、烏魯木齊旅社、商貿城等繁華場所投放了40多枚化學自燃縱火裝置,制造了15起縱火案,揚言“要將烏魯木齊變成一片火海,要造成幾百萬、幾千萬、幾億元的損失”。由于及時發(fā)現(xiàn)和撲滅,才未造成重大危害。 1999年10月11日,3名恐怖分子在和田市棉麻公司棉花收購站棉花堆中安放3枚定時爆炸引燃裝置,其中1枚爆炸引起棉垛起火,燒毀棉花約2噸。另2枚爆炸裝置被及時排除。 (五)建立秘密訓練基地,籌集、制造武器彈藥 “東突”恐怖勢力為了培訓骨干、擴大恐怖組織,在新疆境內,尤其是在偏僻地區(qū)秘密建立訓練基地。1990年“伊斯蘭改革者黨突擊隊”在葉城縣伯西熱克鄉(xiāng)一偏僻地建立了訓練恐怖分子的基地。該基地先后辦了3期訓練班,共培訓了60余名恐怖分子。訓練內容主要有:宗教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理論,爆炸、暗殺等恐怖活動的技能,體能訓練等。訓練班學員多數(shù)參與了1991年至1993年發(fā)生在新疆各地的爆炸、暗殺、搶劫等重大恐怖活動。 1998年2月,境外“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頭目艾山·買合蘇木派遣數(shù)十名恐怖分子入境。他們入境后,即在新疆和內地一些地方建立了10多處訓練基地,培訓了15期恐怖分子,共150多人。除了這種比較集中的基地外,還有大量零散的,3至5人一組的訓練點。一些訓練點同時也是武器、彈藥和爆炸裝置的制造窩點。新疆警方在打擊恐怖活動過程中,查獲了許多地下的恐怖訓練點和武器彈藥制造工場,收繳了大量的手雷、手榴彈、雷管、槍支、彈藥等。 1999年12月30日,警方在澤普縣波斯喀木鄉(xiāng)查獲一恐怖分子的地下制爆窩點,該窩點距地面深3米,長3米,寬2米,高1.7米,繳獲電鉆、電焊機等制爆工具和圖紙以及已制成的手雷等。 2000年2月25日,警方在莎車縣卡瓊鄉(xiāng)3村抓獲7名恐怖分子,并在恐怖分子家中發(fā)現(xiàn)一地道和地下室。地道長7米,高2.5米,地道后面連結一長12米、寬3.8米、高2米的地下室,室內有通風和上下水設施。在地道內繳獲手雷38枚,電雷管22枚,爆炸裝置18個,炸藥17公斤,拉火管20多個。 2001年8月,警方在搜查庫車縣烏尊鄉(xiāng)色根蘇蓋提村一恐怖分子家時,發(fā)現(xiàn)一處深4米的地道,里面有制造武器彈藥的各種設備,繳獲了爆炸裝置61枚。 (六)策劃、組織騷亂、暴亂事件,制造恐怖氣氛 “東突”恐怖勢力為了達到制造恐怖氣氛、擴大政治影響的目的,多次通過策劃、組織騷亂、暴亂事件,引發(fā)打、砸、搶、燒、殺等恐怖活動,對社會穩(wěn)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1990年4月5日,在“東突伊斯蘭黨”的組織策劃下,一伙恐怖分子在新疆阿克陶縣巴仁鄉(xiāng)制造了惡性恐怖事件。他們明目張膽地鼓吹“圣戰(zhàn)”、“消滅異教徒”,叫囂要成立“東突厥斯坦共和國”。恐怖分子劫持10名人質要挾政府,并在交通要道炸毀2輛汽車,殘殺6名武警官兵,還用沖鋒槍、手槍等武器向被圍困的政府人員射擊,投擲炸藥包、手榴彈。 1997年2月5日至8日,“東突伊斯蘭真主黨”等恐怖組織策劃、制造了伊寧打砸搶騷亂事件,恐怖分子高喊“建立伊斯蘭王國”等口號,襲擊平民,搗毀商店,燒砸汽車,殺死7名無辜群眾,使200多人受傷,30多輛車遭毀壞,兩間民房被燒毀。其中一對青年夫婦在回家途中遭襲擊,妻子被恐怖分子殘忍地用刀毀容后再遭殺害,丈夫則被打成重傷;一名鄉(xiāng)文化站的工作人員在街道上被恐怖分子用刀捅死后又被扔進火堆焚燒。 除在中國境內進行恐怖暴力活動外,“東突”恐怖勢力還在國外制造恐怖暴力事件。 1997年3月,境外“東突”恐怖分子開槍襲擊中國駐土耳其使館,沖擊中國駐伊斯坦布爾總領館,焚燒中國總領館懸掛的國旗。 1998年3月5日,境外的“東突”恐怖組織策劃制造了用炸彈襲擊中國駐土耳其伊斯坦布爾總領館的恐怖事件。 2000年3月,吉爾吉斯斯坦“維吾爾青年聯(lián)盟”主席尼合買提·波薩科夫因拒絕與恐怖組織“東突解放組織”合作,被該組織成員槍殺在家門口。 2000年5月,境外“維吾爾解放組織”成員,為籌集資金,綁架了一新疆商人,勒索10萬美金,并殺害了該商人的侄子,之后又縱火焚燒了比什凱克中國商品市場。5月25日,恐怖分子策劃并實施了對新疆人民政府赴吉爾吉斯斯坦處理縱火、綁架案的工作組襲擊事件,造成1人喪生、2人受傷。行兇后,恐怖分子潛逃至哈薩克斯坦,并于同年9月,在阿拉木圖市殺害了2名執(zhí)行清查任務的哈薩克斯坦警察。 血淋淋的事實鐵證如山,足以揭示“東突”勢力是為了達到分裂祖國的目的,不惜采取恐怖暴力手段,殘害無辜、危害社會的恐怖組織。 三 大量證據(jù)表明,在新疆境內發(fā)生的大多數(shù)恐怖暴力事件是由境外“東突”組織直接策劃、指揮,境內一小撮人呼應,共同制造的。 1998年5月在烏魯木齊市發(fā)生的15起用化學自燃劑制造的縱火案,就是境外“東突解放組織”派員潛入新疆境內親自指揮并實施的。 1998年2月,境外“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派遣數(shù)十名在阿富汗受過專門爆炸訓練的成員潛入新疆和內地省市建立了15處秘密訓練窩點,對來自不同地區(qū)的150名恐怖分子進行爆炸技術培訓。他們按照境外提供的配方,大量購置化學原料,秘密制造炸藥和爆炸裝置。新疆警方于1998年9月在烏魯木齊火車北站一倉庫里,一次就繳獲制爆化學原料20多種300多箱,達6噸之多。 1998年新疆和田縣胡加西木·卡斯木、博樂市的買買提江·吾希爾等人跑到阿富汗等地活動,加入了“東突”恐怖組織“伊斯蘭圣戰(zhàn)者”,并接受射擊、爆炸、暗殺等恐怖訓練。當年12月,這些人被秘密遣送回新疆,讓其建立組織,發(fā)展成員,籌集資金,搜集武器彈藥,組織暴力恐怖活動。 1999年,在境外“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派遣的恐怖分子的組織策劃下,新疆和田地區(qū)恐怖分子建立了地下組織,在和田地區(qū)7個縣市建立數(shù)十處秘密訓練、制爆窩點,制造了大量武器彈藥。僅被警方繳獲的手雷就有4500多枚,各種槍98支以及制槍制爆的工具等。 “東突”恐怖分子還內外勾結,走私偷運武器入境,武裝境內的“東突”恐怖分子。1998年4月6日,在霍爾果斯口岸我海關與邊檢部門查獲了一起武器偷運案,在羊毛集裝箱中共查獲軍用手槍6支、折疊沖鋒槍1支、子彈19000余發(fā),手雷90余枚。據(jù)抓獲的罪犯供認,他們是受境外“東突國際委員會”和“東突解放組織”的指派行動的。此前已17次偷運武器彈藥入境。 “東突”恐怖勢力與國際恐怖勢力有著密切的聯(lián)系。 在南亞活動的“東突”恐怖組織不但得到了本·拉登的大力支持,同時又是本·拉登恐怖勢力的重要力量。以艾山·買合蘇木為首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就是在本·拉登支持下建立起來并受其指揮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成立以來,本·拉登與中亞、西亞的恐怖組織頭目多次密謀,要幫助“東突”恐怖勢力在新疆進行“圣戰(zhàn)”,要把中國新疆建成一個標準的“伊斯蘭”政教合一的國家。 本·拉登恐怖勢力為“東突”恐怖勢力提供了大量的活動經(jīng)費和物資援助。1999年初,本·拉登會見了“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頭目,在許諾提供資金援助的同時,要求其“一切行動要與‘烏茲別克斯坦伊斯蘭解放運動’和塔利班協(xié)調”。2001年2月,本·拉登恐怖勢力與塔利班高層人物在坎大哈又商談訓練“東突”恐怖分子的事宜,決定撥巨款幫助訓練“東突”恐怖分子,并承諾負擔2001年的活動經(jīng)費。本·拉登恐怖勢力、塔利班和“烏茲別克斯坦伊斯蘭解放運動”還向“東突”恐怖勢力提供了大量的武器彈藥、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本·拉登恐怖勢力還直接為“東突”恐怖勢力培訓人員。艾山·買合蘇木從境內外物色一些刑事犯罪分子、宗教極端分子、民族分裂分子到本·拉登恐怖勢力在阿富汗的恐怖主義訓練營地進行訓練。在阿富汗的坎大哈、卡爾嘎、馬扎里沙里夫、木艾斯卡爾帕如克、霍斯特等營地都曾訓練過“東突”恐怖分子。受訓后,一些“東突”恐怖勢力骨干分子被秘密派遣回中國境內發(fā)展恐怖組織,策劃與從事恐怖活動;有的加入阿富汗塔利班武裝,有的參與了俄羅斯車臣恐怖勢力的活動,有的則參加在中亞的恐怖活動。1999年8月“東突”恐怖分子參與了入侵吉爾吉斯斯坦南部、劫持4名日本科學家和吉內務部隊高級軍官為人質的恐怖事件;2000年8月又參與入侵烏茲別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南部山區(qū),襲擊當?shù)卣姷目植阑顒印?/p> 近年來在新疆發(fā)生的一系列爆炸暗殺恐怖事件,大多與這些組織有關。目前,中國警方已抓獲100多名在阿富汗及其它國家恐怖訓練營地受訓后秘密潛入新疆的恐怖分子。有關國家警方也向中方引渡、移交了10多名被抓獲的“東突”恐怖分子。 美國“9·11”恐怖事件發(fā)生后,國際反恐怖合作的呼聲日趨強烈,帶有明顯恐怖主義印記的“東突”勢力處境十分尷尬。一方面,他們從內心對本·拉登恐怖勢力和塔利班恐怖主義訓練營地被美國導彈擊毀“痛心不已”;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主動”表示對美國軍事打擊的支持,試圖拉開其與本·拉登恐怖勢力的距離。為抹掉自己的恐怖主義印記,藏匿自己戴上的恐怖組織的帽子,他們要求其成員暫時不要發(fā)表過激言論,避免所在國將其與恐怖組織聯(lián)系在一起。在南亞的恐怖組織則暗中抓緊進行戰(zhàn)略轉移,將其在阿富汗的成員轉移到周邊的南亞、中亞或中東地區(qū),以保存、積聚實力。與此同時,“東突”恐怖勢力還以攻為守,又一次打著所謂維護“人權”、“宗教自由”和“少數(shù)民族利益”的旗號,編造所謂“中國政府借機打擊少數(shù)民族”的謊言,企圖混淆視聽,欺騙國際輿論,逃脫國際反恐怖主義的打擊。 四 境內外一小撮“東突”恐怖勢力,為了達到分裂國家的目的,近年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進行了一系列破壞活動。他們的所作所為理所當然地遭到了中國各族人民,包括新疆維吾爾族群眾的堅決反對。為了保護各民族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共同利益,為了維護中國新疆及其周邊地區(qū)的穩(wěn)定,為了維護國家統(tǒng)一、社會穩(wěn)定和現(xiàn)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中國對“東突”恐怖勢力所從事的暴力恐怖活動堅決依法予以打擊。但是我們打擊的對象只是極少數(shù)策劃指揮和參與暴力恐怖事件的骨干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對于那些由于受到蒙騙、參與了“東突”恐怖組織一些活動的大多數(shù)人,我們都是采取教育、幫助的態(tài)度,歡迎他們改邪歸正。新疆各民族素有熱愛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tǒng)一的光榮傳統(tǒng),伊斯蘭教是熱愛和平的宗教。我們打擊“東突”恐怖勢力不是針對哪個民族、哪個宗教,而是針對暴力恐怖的違法犯罪活動,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各民族的共同利益,保證正常的宗教活動的進行。我們的政策受到了全國人民,包括新疆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和支持。這些年來,新疆局勢穩(wěn)定,人民安居樂業(yè),各族人民和平的生活和工作環(huán)境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9·11”事件后,在國際上,恐怖活動聲名狼藉,在新疆,“東突”恐怖分子暫時不敢露頭。新疆局勢平穩(wěn),人們的生活工作一切如常。我們沒有也沒任何必要去借什么機會,搞什么鎮(zhèn)壓。“東突”恐怖組織肆意捏造謠言,完全是別有用心。 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貫徹執(zhí)行民族平等與宗教信仰自由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尊重與保護少數(shù)民族的各項權利,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在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和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疆各項事業(yè)得到長足發(fā)展。各族人民之間,各宗教之間,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之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和睦相處,共同發(fā)展,呈現(xiàn)出一片欣欣向榮的繁榮景象。盡管境內外還存在一小撮“東突”恐怖勢力,但不可能從根本上影響新疆社會穩(wěn)定、民族團結、社會各項事業(yè)進步、人民生活不斷改善的大好局面。 中國政府反對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反對在反恐怖問題上實行雙重標準。對“東突”恐怖勢力的任何姑息縱容,受到傷害的將不僅僅是中國和中國人民。在全球社會對恐怖主義危害的認識越來越真切、越來越深刻的今天,我們希望全世界一切愛好和平的人民,不分民族與宗教,不分地域與國別,不分政治和社會制度的差異,充分認識“東突”恐怖勢力的本質及其所造成的嚴重危害,識破“東突”恐怖勢力各種假面具,共同打擊其恐怖暴力活動,不給“東突”恐怖勢力以任何可乘之機。(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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