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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布問責制方案 14名高官被納入問責行列 2002年04月17日 19:53 中新社香港四月十七日電(記者 董會峰)備受香港各界關注的主要官員問責制方案今天公布。納入問責行列的主要官員為十四名,港府現有的十六個政策局將合并為十一個。 今天下午,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在立法會介紹了問責制方案,主要內容有: 第一,將現在政府最高層的官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以及所有政策局局長,全部列入“問責制”范圍。這些官員將不會是公務員,而是以合約方式聘用的問責主要官員,任期為五年,但不超逾提名他們的行政長官的任期。在任期之內,他們各自負責由行政長官指定的政策范疇,統領所轄部門的工作,制定政策、解釋政策,為政策作推介,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持,并且為其政策的成敗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并通過行政長官的領導,履行對市民的責任。行政長官有需要時可以終止他們的合約。 第二,所有列入“問責制”的主要官員都進入行政會議,以強化行政會議的工作。他們直接參與制定政府的整體政策,決定政策推行的優先次序,協調跨部門的工作事項,使施政能夠更快捷、更全面回應社會的訴求和切合市民的需要。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會議也包括其他社會人士和立法會議員。 第三,實行“問責制”的主要官員,其待遇和現在的主要官員大致上相同。 第四,合并政策局,使資源分配更加合理,政策內容更加協調。合并之后,原來十六個政策局變為十一個政策局,加上三位司長,涉及實行“問責制”主要官員的職位一共有十四個,分別是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民政事務局局長、政制事務局局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教育局局長、環境及衛生福利局局長、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經濟發展局局長、工商及人力資源局局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保安局局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第五,現時公務員體制中,由局長擔任的公務員職級和薪酬福利待遇保持不變,職稱改為常任秘書長,扮演問責制局長與公務員系統之間的重要樞紐角色。他們在問責制局長統領下,向問責制局長負責,協助制定和執行政策,聽取公眾和立法會的意見,向他們解釋有關政策,回答質詢,爭取各界對政策的支持。 董建華表示,有關問責制度的理念和構想已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同,希望立法會支持方案中所涉及的開支撥款以及修改法例,把法定的職權和能力轉移給問責制局長行使,使“問責制”能夠按時在七月一日推行。 在約二十分鐘的致辭后,董建華還回答了十多位立法會議員的提問。他強調,特區政府為回應市民訴求而實行的“問責制”,將會為施政帶來一個全新的面貌。 相關報道:綜述:香港高官問責制出臺的來龍去脈 相關報道:董建華今天將正式公布港府高官問責制詳情 相關報道:董建華說,香港特區的高官問責制一定會成功 相關報道:港府已敲定高官問責制架構 下周公布具體內容 相關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將詳細研究推行高官問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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