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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董建華介紹香港政府高官問責制方案全文 2002年04月18日 11:13 香港特首董建華,4月17日向立法會介紹政府機制改革的“高官問責制”。任晨鳴 攝 中新網香港4月18日消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昨天出席立法會,介紹第二屆特區政府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的方案。 以下是董建華介紹高官問責制方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各位議員: 我在二○○○年《施政報告》里面,提出要研究和引入一套新的主要官員問責制度。我在二零零一年的《施政報告》,比較具體地講述了構思中“問責制”的基本框架。過去兩年,我們聽取了不少社會意見,包括多次來立法會,聽取各位議員的意見。我們推行“問責制”的理念和構想,普遍得到社會大眾認同,對此我們深感鼓舞。我今日親自來立法會,向各位議員介紹特區政府計劃今年七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問責制”方案,尋求各位議員支持方案中所涉及的開支撥款、以及修改法例,把法定的職權和能力轉移給問責制局長行使,使到“問責制”能夠按時推行。 我在過往兩份《施政報告》里面都特別講到,我們所以要推行“問責制”,是要使到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能夠為他們的施政承擔起責任;使到特區政府的領導層理念一致,方向明確;民情在心,民意在握,同廣大市民、立法會、社會各界團體有密切的聯系和溝通;使到施政的優先次序更明確,政策更加全面協調,為市民和社會提供更優質的公共服務。 現在,我向各位介紹“問責制”的主要內容: 第一,將現在政府最高層的官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以及所有政策局局長,全部列入“問責制”范圍。這些官員將不會是公務員,而是以合約方式聘用的問責主要官員,年期為五年,但不超逾提名他們的行政長官的任期。在任期之內,他們各自負責由行政長官指定的政策范疇,統領所轄部門的工作,制定政策、解釋政策,為政策作推介,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持,并且為其政策的成敗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并通過行政長官的領導,履行對市民的責任。行政長官有需要時可以終止他們的合約。 第二,所有列入“問責制”的主要官員都進入行政會議,以強化行政會議的工作。他們直接參與制定政府的整體政策,決定政策推行的優先次序,協調跨部門的工作事項,使到施政能夠更快捷、更全面響應社會的訴求和切合市民的需要。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會議也包括其它社會人士和立法會議員。 第三,實行“問責制”的主要官員,其待遇和現在的主要官員大致上是相同。 第四,政策局會進行合并,使到資源分配更加合理,政策內容更加協調。經過合并之后,原來十六個政策局合并為十一個政策局,加上三位司長,涉及實行“問責制”主要官員的職位一共有十四個,分別是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民政事務局局長、政制事務局局長、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教育局局長、環境及衛生福利局局長、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經濟發展局局長、工商及人力資源局局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保安局局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第五,現時公務員體制中,由局長擔任的公務員職級和薪酬福利待遇保持不變,職稱改為常任秘書長,扮演問責制局長與公務員系統之間的重要樞紐角色。他們在問責制局長統領下,向問責制局長負責,協助制定和執行政策,聽取公眾和立法會的意見,向他們解釋有關政策,回答質詢,爭取各界對政策的支持。 我們在研究“問責制”方案過程中,了解到一些社會人士的疑慮:認為“問責制”會使到行政長官大權獨攬,認為“問責制”中,既有主要官員,又有常任秘書長,是架構重疊;而且,“問責制”會對公務員的穩定性、以及常任性,他們的專業、中立和廉潔等等造成沖擊。現在,我想借這個機會,先講講這幾個問題。 首先,實行“問責制”,有沒有使到行政長官大權獨攬?我們知道,行政長官的權力,在《基本法》有清晰明確的規定。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是特區政府的首長,領導特區政府全體官員包括公務員。按照《基本法》,特區政府所有官員的權力,源于行政長官。行政長官如何調配權力,完全視乎他施政方面的需要。行政長官的權力,既由《基本法》全部賦與,根本不存在、也沒有必要通過新的制度來加強其權力。而事實上,在即將推行的“問責制”下,行政長官除了向三位司長之外,更進一步向十一位局長下放權力,令到問責制的局長在承擔責任的同時,有充分的權力去制定、統籌和執行政策。 實行新制度,我們需要改變的,是每個問責官員要為自己的政策范疇承擔責任。根據“問責制”的設計,局長最后向行政長官負責。但是,行政長官對于日常事務的管理,將繼續倚重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協調和統籌,繼續倚重兩位司長統籌跨越多個政策局的工作。對于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所定下的重大議程和重點工作,亦將交由兩位司長統領。例如:過去大半年,政務司司長負責統領香港與廣東省大型基建協調的工作;財政司司長負責統領與內地開展更加密切經貿關系的談判。這樣的工作關系和模式,沒有因為實行“問責制”出現改變。再者,對于加強了功能以后的行政會議工作,政務司司長將以主席身分主持一系列的行政會議小組委員會會議。這些小組委員會將取代目前政務司司長轄下的政策小組。財政司司長亦會主持相關的行政會議小組會議。 至于各個政策局之間的關系,我們主要從資源分配更加合理和政策內容更加協調的角度,將一些政策局進行合并。例如,將房屋、規劃地政進行合并,將運輸和工務進行合并。在進行這方面的合并時,我們反復考慮過怎樣才是最合理的組合。我們沒有,也不應該有既定的數目,方案完全是根據實際需要和過往累積下來的行政經驗決定。我們現在提出的方案,是目前為止最適當的組合方案。 為配合落實“問責制”,需要在行政會議決策過程中加強協調。因此,行政會議秘書處將隸屬行政長官辦公室。新聞統籌專員的職銜會改為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行政會議秘書處和新聞統籌工作由他負責。 中央政策組將通過加強民意調查功能,加強長遠政策研究功能,確保特區政府的政策制定,有充分的研究基礎和民意基礎。 我上面所講到的這些調整,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使到各級問責官員之間更明確自己的責任,更加緊密團結,工作更協調和更加順暢。因而,更有利他們制定、統籌和執行政策,發揮更好的施政效能,以符合社會大眾的要求和我們的期望,適應香港正面對的嚴峻挑戰的環境。另外,我想強調一點,就是整個特區政制的制衡安排,包括對行政長官、對行政機關的制衡,完全沒有因為實行“問責制”而有所減少。立法會仍然扮演制衡政府的獨特和重要角色。 我們實行“問責制”,根本上要解決的,是在確保公務員架構穩定、延續的大前提下,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可以響應社會訴求,為自己的施政成敗負起責任,甚至在需要時辭職下臺。但是,現行的公務員制度下的終身制、常任制和任免制度,與這樣的社會訴求并不符合。另一方面,隨著香港回歸祖國,行政長官通過選舉產生,立法會全部議席亦由選舉產生,新聞界變得更加進取和尖銳,導致政府運作和政策制定,不但受到更大的公眾監察和壓力,而且,還要求主要官員除了履行法定的職責之外,從事或兼顧更多的社會政治工作。但是,現在的公務員制度所要求公務員擔當的傳統角色,與時勢的要求產生很大的矛盾。 如果我們直接在公務員體制當中實施“問責制”,也可以達到問責的目的,但代價是一個常任、專業、中立,運作多年,累積了豐富行政經驗的體制和架構可能會因此消失。因此,我們在現行公務員制度上面,加設一個新的主要官員“問責制”及相應的聘任制度,是合適的做法。 在新的制度下,實行“問責制”的主要官員不是公務員,他們不再受到原來公務員制度的約束,而是分享共同理念,共同施政目標和使命。“問責制”提供的條件,使到他們在施政過程中,必定會緊密同市民溝通和聯系,更加加強與立法會、傳媒的工作關系。因而,他們的工作會得到社會各界更多的支持和幫助。 我剛才講到,我們一定要在確保現行公務員架構穩定、延續的大前提下,推行“問責制”。我們不但要做到這一點,而且,還要通過實行“問責制”,確保公務員體制的優點,包括常任、專業、中立和廉潔等,都得到保留和發揮得更加好。這些優點是我和日后的問責官員極希望能夠保留的,我亦相信是社會希望能夠保留的。因為這關乎到特區的有效管治。有了主要官員“問責制”,盡管政府面對不斷增加的社會、政治壓力,需要做更多政治工作,公務員仍然能夠專注地充當政策執行者、意見提供者的重要角色。我們特別強調在公務員體制里面,仍然要保留D8常任秘書長的重要職級。這也是為了要保持公務員體制的完整性,保證公務員體制能夠繼續吸引最優秀人才,使到社會最優秀的人才愿意投身公務員行列。為了突出我們對公務員的重視,我們決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必須從資深公務員中調任,保證這個問責官員對公務員體制和隊伍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由于他是行政會議成員,他不但能夠將公務員的訴求和利益帶入決策層,同時,也能將決策的過程及考慮向有關的公務員同事介紹,確保政策推動的過程是全面和順利的。 大家都關心到落實“問責制”對政府財政開支的影響。由于實行“問責制”造成的額外開支,特區政府將會在未來一年之內,通過內部架構的調整等方式還原。此外,第二任行政長官在未來五年的薪酬基本上維持現時水平,除跟現有機制作出必須的調整之外,不會因“問責制”而有所增加。至于第三任行政長官的薪酬及其它待遇,我建議由一個獨立委員會負責進行研究。 各位,我們相信,特區政府為響應市民訴求而實行的“問責制”,將會為施政帶來一個全新的面貌,出現兩個明顯的變化:一個是由于問責官員要承擔責任,他們就要重視民意,更要體察民情和勇于面對市民大眾,以政績表現贏取市民大眾的信任和支持。這樣,特區政府將變得更加開放,更直接聽到市民的聲音,更能夠及時響應市民的訴求,建立更有民意基礎的政府。另一個是通過“問責制”組成的特區政府決策團隊,必定能夠目標更明確,方向更一致,在推動政策時更加善用資源,更顧及優先次序,行政和立法的關系會得到加強,因而,也更有效率和更負責任地為市民大眾服務。 多謝各位。 相關報道:多圖:董建華介紹“高官問責制”會議 相關報道:圖:曾蔭權等舉行記者會回答高官問責制 相關報道:主要官員問責制會在現行架構穩定的前提下推行 相關報道:董建華:問責制不會使行政長官“大權獨攬” 相關報道:香港各界普遍表示支持港府推行高官問責制 相關報道:綜述:香港高官問責制出臺的來龍去脈 相關報道:香港公布問責制方案 14名高官被納入問責行列 相關報道:董建華說,香港特區的高官問責制一定會成功 相關報道:港府已敲定高官問責制架構 下周公布具體內容 相關報道:香港主要官員問責制將不會跟隨英美式制度 相關報道:香港特區政府將詳細研究推行高官問責制度 相關報道:回歸速遞:何厚鏵表示,澳門要建立起一套高效、廉潔、問責的公共行政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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