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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聲稱簡化四類祖國大陸人士赴臺申請手續 2002年04月29日 16:44 中新網香港4月29日消息:臺北訊,臺灣當局“陸委會”決定簡化四類祖國大陸人士申請赴臺的訪問手續。 這四類人士分別是:1、大陸地區科技人士;2、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甲類且任職于跨國企業、丙類、丁類者;3、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從海外申請赴臺者;4、其它服務于跨國企業或經臺灣核準的外國人投資事業,從大陸地區申請赴臺者。 據“中央社”報道,當局“行政院”“陸委會”今天聲稱,簡化手續是將原先須于預定赴臺日的二個月前提出申請的規定,簡化為10個工作日;如果屬第一類或第二類的申請人有緊急情況,得在預定赴臺日的5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 “陸委會“說,第三類、第四類的申請人,如有緊急狀況,并請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斟酌狀況,得再縮短作業時間,給予方便。 相關報道:臺當局擬出臺祖國大陸人士訪臺第二階段措施 相關報道:李煥率團結束為期十八天的大陸訪問之旅 相關報道:祖國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李維一下周將訪問臺灣 相關報道:京報探究為何祖國大陸民眾赴臺觀光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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