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體育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廣告服務 |
|
圖文:前經紀人被罰款 金喜善洗脫拍裸照污名 2002年05月09日 09:17 中新網北京5月9日消息:漢城地方法院審判員前日宣布,對涉嫌偽造合同書讓知名藝人金喜善拍攝裸照被起訴的前經紀人李某判處罰款700萬韓元(約4900港元),至此金喜善終于證明自己不是自愿拍裸體寫真。 據韓國媒體報道,審判部在判決書上披露,“李某未經金喜善明確同意,偽造包括拍攝全裸照片內容的虛假合同書令她拍攝裸照的罪名成立”。 據悉,李某以2000年6月偽造“全裸不要超過全體照片的20%”的假合同書,并在非洲坦桑尼亞強行讓金喜善拍攝裸照的嫌疑,被不拘留起訴。 相關報道:圖文:金喜善推個人服裝品牌九月進軍中國市場 相關報道:圖文:“韓國第一美女”金喜善爆出身世疑云 相關報道:傳央視春節晚會欽點金喜善安在旭情侶合唱 相關報道:調查顯示:中國網民最喜歡韓國女星金喜善(圖) 相關報道:圖文:金喜善在韓被評為“比畫面更美的藝人”
|
|||||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經| | 中新體育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 | 聯系我們| | 廣告服務 |
|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