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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舉行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名譽權勝訴案報告會 2002年05月15日 06:10 “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李秀英名譽權東京勝訴案報告會”十四日在北京民族飯店舉行。李秀英的日本辯護律師渡邊春已在會上介紹了訴訟案的勝訴經過。日本人松村俊夫、相澤宏明和展轉出版社被判侵犯了李秀英的名譽權,并賠付150萬日元。中新社記者 史利 攝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四日電(記者朱沿華)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今天在北京舉行“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李秀英名譽權勝訴案報告會”。李秀英的辯護律師渡邊春己先生從日本專程來到北京介紹了該訴訟案的勝訴過程,并對法官免去被告登謝罪廣告的判決表示了遺憾。 據渡邊律師介紹,今年八十三歲的李秀英老人是南京大屠殺幸存者。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幾個日本兵對在五臺山附近的一所小學避難的李秀英企圖進行奸污。李不從,日軍即用刺刀向李秀英的臉上、身上、腿上連刺三十七刀,李昏迷后被救,七個月后才康復,至今身上還有多處疤痕。此事不僅被攝錄在美國牧師馬吉的膠片中,《拉貝日記》、《威爾遜資料》等書中也均有詳細記載。 一九九九年日本人松村俊夫、相澤宏明和日本展轉出版社卻出版《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一書,否定李秀英等人是南京大屠殺幸存者的身份,進而否定南京大屠殺的史實。李秀英遂于同年九月在日本“中國人戰爭受害事件賠償律師團”的支持下,在東京對三被告提起維護名譽權的訴訟。這一訴訟歷經兩年,于今年五月十日終獲勝訴。被告被判侵犯了李秀英的名譽權,并賠付一百五十萬日元。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高宗澤針對此事指出,李秀英名譽案的勝訴,維護了李秀英的合法權益,從更廣方面說,可視為日本從司法角度對南京大屠殺事件的確認。 渡邊律師今天還以日本“中國人戰爭受害事件賠償律師團”副團長的身份表示,該組織未來將與中國人權基金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一起從維護正義、尊重史實、捍衛人權出發,通過法律渠道,更好地處理中國民間在日本提起訴訟的其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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