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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才:兩岸企業互設辦事處對雙方百利無一害 2002年06月04日 16:32 中新社北京六月四日電國臺辦常務副主任李炳才日前在接受臺灣媒體采訪表示,兩岸企業互設辦事處,對雙方都是有百利無一害的。 李炳才表示,大陸方面為了推進兩岸經濟交流合作,批準了很多臺灣公司在大陸設辦事處。除臺灣船公司、航空公司已設大陸代表處外,大陸還批準設立了兩家臺資銀行、兩家臺灣銀行在大陸的代表處,批準了五家臺灣保險公司、十家臺資證券公司、五家保險公司代表處。大陸的態度是非常開放的,這對兩岸經貿發展相當有利,因為他們可以了解情況,可以掌握信息進行溝通。 他說,但到目前為止,臺灣當局還不允許大陸的航運公司、金融機構赴臺設立辦事處。現在大陸很多企業比如聯想集團每年在臺灣采購量很大,這些企業在臺灣設辦事處,就可以及時與生產廠家保持聯系,可以解決業務中遇到的問題。這對雙方都是有百利無一害的。 他還說,大陸很多的商業銀行,特別是股份制銀行非常想到臺灣設立分支機構,因為兩岸產業資本合作到一定規模時,需要金融提供支持服務。如果大陸銀行到島內設立分支機構以后,可以了解客戶資信狀況,在融資或其他金融服務上可以更加及時。 他表示,希望臺灣能取消限制,允許大陸的船公司、航空公司、金融機構的大企業到臺灣設立機構。只有這樣,兩岸經濟關系才能朝向一個直接的、雙向的、互惠互利的方向發展。 目前到大陸申請設立代表處的臺灣銀行有八家,除了有一家因要組建金控公司主動撤回申請外,余下七家中大陸已核準世華、彰化兩家銀行分別在上海及昆山設代表處。對其它五家銀行,李炳才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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