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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進入“成指”時期 “中國300”呼之欲出 2002年06月27日 09:55 隨著上海證券交易所推出上證180指數,以取代原來的上證30指數,7月1日后,滬深兩市都將進入以“成指”為標志的新時期。 上海證券交易所高層在本周的專門推介會上表示:作為新的成分指數,未來上證180指數將排在上證綜指之前。 新特點震動投資業 業內人士分析,本次180指數的編制呈現全新特點。 首先,相對上證綜指而言,180指數作為成分指數選擇調整后的流通市值為權重,避免了非流通股的影響。寧滬高速等“杠桿效應”顯著的股票影響趨小,原先占上證指數11%強的石化類個股的權重大大下降,指數操縱的難度加大。 其次,采用了國際上流行的“分級靠檔”方法來計算指數權重,大大減小了股票日常送配對指數的影響,再結合每半年變動比例小于10%的政策,使得機構跟蹤指數的成本大大降低,以至于有機構評價其專為指數投資“度身定做”。 據悉,部分正在發起指數基金的基金公司,已經醞釀將上證180作為未來指數基金的投資標的,相關的金融創新正在緊鑼密鼓地籌備。這種趨勢可能會迅速在基金業內鋪開。 基金業現行的業績評價標準是上證和深證綜指。由于它們建立在大量非流通股的計算基礎上,與實際市場有一定偏離,因此成為基金業抱怨的主要目標。很多投資經理反映綜合指數很難跟蹤,更難超越,用綜指作評價依據低估了基金業的業績,一定程度上也刺激部分基金劍走偏鋒。很多嘗試指數化或者風格化投資的券商機構,也正將上證180納入其組合范圍。 而上證180的推出,以及與國際市場接軌的平均28倍市盈率,也吸引了普通投資者的眼光。當初深圳成指和上證30指數的風光,至今仍令老股民記憶猶新。很多股民將投資上證180作為“看大勢、講政策”的表現。投資投機兩相宜的上證180和深圳本地股之間,可能重現當年深滬市場良性競爭、激活交易的情景。 上證180+深證120=中國300 上證180的推出引起了市場議論紛紛,尤其是其與未來統一指數乃至指數期貨的關系更令人揣測。某券商分析員曾撰文推測,上海證券交易所現在推出上證180指數,說明統一指數的推出不會是短時間內能實現的問題,由此引申出指數期貨短期無法推出的重大利好。也有券商認為,只包含滬市股票的上證180只是一個過渡性的指數產品,無法承擔未來統一指數的重任。 然而種種跡象顯示,上證180很有可能成為未來統一指數的上海部分。這個統一指數就是屢次被高層提及的“中國藍籌指數”,它設立的目的在于“引導投資者主流向長期性投資轉變,從而促進中國資本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這個指數的正式名稱很可能是“中國300”。 有分析人士認為,上證180指數是為統一指數的順利推出“投石問路”。上證180指數的選樣標準“行業代表性、規模、流動性”等完全符合國際慣例,相信未來統一指數成分股的選擇也會采用類似的標準。而深圳的成分指數由于是1996年設計的,樣本數量過小,單個個股所占權重過大,常常出現深圳市場看“深發展”眼色的現象,改革的要求也非常迫切。 更有分析師指出:“由于統一指數初步設定的樣本股為300只,下一步深圳市場推出120指數作為深圳成份股指數的可能性很大。” 由于上海市場與深圳市場的流通市值之比約為1.4∶1,考慮到深圳市場已經停止發行新股,而上海市場新股發行不斷,傳說中的“中國300”安排滬深樣本數比例為180∶120也很自然。而上海證券交易所選擇“180”這個非零非整、也沒什么口彩的數字作樣本數,本身也比較蹊蹺,另有一個未曾公布的數字與其“配對”,倒算是合理的解釋。 上證所副總經理劉嘯東在最近上證180的推介會上,公開表示上證180具有較高的權威性。參加推介會的有關專家一致認為,上證180指數有利于引導理性投資,促進市場對“藍籌股”的關注,這也印證了上證180和藍籌指數之間的密切關聯。 設計不同于股指期貨的賣空機制 上證180的推出,搭建了一個金融創新的平臺。就以與上證180接近的美國標準普爾500指數為例,除了相應的指數基金和指數期貨外,近十年來,圍繞標準普爾500指數金融創新的產品不斷。 據香港大學張介教授介紹:1993年,按照“指數期貨股票化”的原則,標準普爾推出了SPDR,一種基于績優股的一攬子股票投資產品。投資者可以投資這個組合,并獲取現金股息。而且其組合高度透明(同上證180一樣公開),交易方式也保持傳統的股票購買方法。投資者可以輕易地套利、投機,也可以索要投資組合的股票。這個思路被認為是金融市場的里程碑,迅速在世界金融市場里推廣。 香港的盈富基金也是按照這個方法衍生的一個金融產品。作為中國藍籌指數積極學習的楷模,未來完全可以上證180指數為基礎推出類似產品。 更加重要的是,作為一攬子股票購買方法而不是期貨,其操作完全能夠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和制度環境內進行。SPDR同樣擁有買持和賣空兩種操作方法。按照管理層先指數后個股的期貨發展思路,未來中國的賣空機制率先在一攬子股票上取得突破,可能性也不小。 (《國際金融報》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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