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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民進黨“臺獨”黨綱鼓吹的是什么? 2002年07月31日 09:38 中新網香港7月31日消息:臺北訊,陳水扁昨天再次暴露其“臺獨”本質,在昨日下午首次以民進黨黨主席身份主持該黨中執會時發表的關于兩岸關系的言論中,他大肆鼓吹該黨“臺獨”黨綱。并指所謂“臺灣前途決議文”(即“臺獨”黨綱)是民進黨目前處理兩岸問題的“最高指導原則”。 “臺灣前途決議文”中究竟宣揚了一些什幺觀點?據香港文匯報整理資料,民進黨在1999年5月8日通過的該文件,主要包括有七條內容—— 一,宣稱臺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需經由臺灣‘全民公投’方式決定”; 二,宣稱臺灣“并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并聲稱“一個中國”的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于臺灣”; 三,鼓吹臺灣當局“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它國際組織”為目標; 四,鼓吹拒絕接受“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 五,鼓吹臺灣當局“盡速完成‘公投’的法制化工程”,并在“必要時”借以表達“全民意志”; 六,鼓吹島內“朝野”各界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面對大陸的“打壓”; 七,聲稱要與大陸進行“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以圖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局面。 相關報道:陳水扁談兩岸關系 大肆鼓吹民進黨“臺獨”黨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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