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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自由”身份 音樂人小柯投奔百代 2002年08月06日 10:48 中新網北京8月6日消息:昨晚,內地著名音樂人小柯和EMI百代音樂版權公司亞洲區(qū)總裁在一紙為期兩年的“詞曲作者專屬合約”上簽下了各自的名字。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音樂領域各種日新月異的變化正在悄然進行,歌手紛紛簽約“五大”已不是什么新聞,但幕后創(chuàng)作者也被簽約還是個“新鮮事”。這意味著小柯將告別自由職業(yè)者的身份以及作品自由買賣的“初級階段”,而由正規(guī)化、專業(yè)化的版權公司按照國際操作慣例全權代理其作品在全球范圍的推廣和版稅收取事務。 事實上,為保護知識產權,音樂版權業(yè)務是外國唱片公司非常重要的部分,以EMI為例,唱片公司和音樂版權公司是并列的下屬公司,只不過前者多與藝人打交道,比較引人關注罷了。 百代音樂版權中國地區(qū)負責人高萍女士說:“國內有關音樂版權的操作過去采取的往往是一次買斷、一次性開采的方式,即創(chuàng)作者的作品給某歌手演唱或收入唱片后,只一次性收取版稅,至于這首作品日后在其他場合使用的版稅問題,既缺少相關的規(guī)定和標準,又因為情況復雜,作者往往顧此失彼,引起的版稅糾紛很多。而與唱片公司簽版權約是國際通行的辦法,從長遠來講,這種版權結算方式還可以幫助作者回收大量潛在利益。” 在簽約EMI之前,小柯已與百代音樂版權(亞洲區(qū))公司有過多次“親密接觸”,蕭亞軒、莫文蔚、林憶蓮、張學友、古巨基等港臺一線歌手都曾使用過他的作品。此番簽約百代,無疑給小柯插上了在國際流行音樂舞臺上大施拳腳的翅膀,或許不久,一些國際大牌歌手的專輯里就會出現小柯的名字;而在國內一直有“紅別人多過紅自己”說法的小柯,自己的作品“捧紅”某個國際歌壇的未來之星也未可知。(楊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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