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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聲稱在拉法葉艦采購弊案中受“兵變”威脅 2002年08月13日 14:37 中新網香港8月13日消息:臺北訊,在接受臺灣當局“監察院”對海軍“拉法葉”艦采購弊案的調查過程中,李登輝竟指控稱,采購“拉法葉”艦是由當局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等人作決定,他甚至指稱,如果自己不同意采購,當時“絕對可能兵變”。對于李的指控,郝柏村發表聲明表示“遺憾痛心”;并質疑李的人格。 臺灣《聯合報》今天刊載“監察院”“拉法葉”艦案調查小組2001年11月11日約詢李登輝的筆錄全文。 李登輝聲稱,“拉法葉”艦采購案直到1990年8月與法國人議價簽約的同時,臺灣海軍方面還向他報告采購韓國軍艦的進度,“這些人能騙就騙。”報道指出,這一段告白成為后來當局“監察院”報告判定郝柏村“侵犯‘統帥權’”的主要依據。 李登輝指稱,郝柏村1989年5月赴法國,行程中決定轉向法國購買軍艦;郝氏曾拍回兩個電報,一個指示葉昌桐停止與韓國議價,另一個給李登輝,但其中完全沒有提到暫停向韓國采購。 據悉,郝柏村的私人日記則表示,他向李登輝報告對法國購艦之事。但李對此予以否認。 調查部門質詢為何“拉法葉”艦買了之后包括傭金等經費還一直在漲,李登輝竟說:“這種問題不要問我。”他指稱,郝柏村等人已經決定改變,且未經過他李登輝的許可,“我只有保持沉默。他既然要做,我也不要管了。他要錢多少,我也管不著。” 對于李登輝的“兵變說”,當局前“參謀總長”郝柏村昨晚發表手書聲明,表達“嚴正的抗議”,并表示“遺憾痛心”。 郝柏村強調,在臺當局準備向法國采購新型“拉法葉”軍艦過程中,自己“當然”曾向李登輝報告,而且在軍事會談的采購案報告中,李氏從頭到尾沒有表示過反對之意,并裁示同意,“此有軍談紀錄可考”。 郝柏村指出,“統帥”的人格至為重要,掌握當局“決策權”的李登輝竟在事后先以“完全不知”、后以“畏懼‘兵變’”為托辭,完全諉責于部屬的做法,令其深感“遺憾痛心”并且不得不為臺軍感到“悲哀”。 新聞背景:臺軍采購法國“拉法葉”艦弊案 1993年底,臺灣“海軍總部”失蹤上校尹清楓的尸體漂出海面后被發現,隨后扯出法國對臺軍售重大舞弊案。臺灣前“海軍總司令”葉昌桐等9名涉案退役軍官遭到起訴。2000年3月,法國前外長迪馬因涉嫌此案而被迫辭職接受司法調查。這與20世紀90年代初法國向臺灣先后出售6艘“拉法葉”護衛艦和60架“幻影”2000型戰斗機的事件有直接關聯。 原來,1991年法國出售給臺灣的6艘護衛艦,原先議定的價格總額是110億法郎,而最終成交價格則達到160億法郎,這多出的部分便是傭金和回扣。1992年法國售臺60架“幻影”戰機及配制導彈總額290億法郎,傭金占到25億法郎。 正是在這筆錢的作用下,時任法國外長的迪馬向密特朗總統遞交了一份報告,建議有條件地批準向臺灣出售護衛艦計劃,為1991年6月5日法國政府最終正式批準這一計劃鋪平了道路。 2002年4月2日,臺灣當局再次成立“海軍光華二號調閱委員會”,繼續追查臺灣軍方的“拉法葉”艦舞弊案。至于臺海軍當年向法國采購6艘“拉法葉”艦價格為何比新加坡向法國購買的6艘同級艦金額高出3倍,臺海軍的解釋是,新加坡買的6艘軍艦只有第一艘是在法國建造,其他5艘以合作方式在新加坡建造,而且,新加坡買的6艘艦僅是空船體,臺灣海軍買的軍艦還包括作戰系統等重要軟件,所以在價格上當然不同。 但臺灣當局一方面在追查黑幕,另一方面卻又認為這筆錢花得值得。臺“國防部”官員辯解說,由于臺灣軍售管道有限,“拉法葉”艦作為臺灣打開對歐采購管道“第一件重大采購案”,這樣的高價格已是“合理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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