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19日消息:如果你想舉報貪官又不愿署名,想領舉報獎金又不愿親自到檢察院,怎么辦?
據檢察日報報道,近日福建省廈門市開元區檢察院在該省檢察機關首次推出的代碼舉報制度,將滿足舉報人的上述兩項要求。按照該制度,舉報人不署自己的真實姓名時,可用代碼代替自己的姓名作為身份標志,向檢察機關舉報職務犯罪,并依照規定直接到指定的銀行領取舉報獎金。
根據代碼舉報制度,任何有意向開元區檢察院舉報職務犯罪的舉報人,只需到廈門市商業銀行網點的儲蓄柜臺辦理一個設定密碼為6位數的活期存折(舉報人已有該銀行設定密碼的活期存折也可),并以該存折賬號作為自己的舉報代碼,在向檢察院寄舉報信或通過該院開設的舉報電話自動受理系統舉報時注明或告知,即可作為自己將來領取舉報獎金的聯系代碼。如果舉報內容經檢察機關查證屬實,被舉報人被作有罪判決后,檢察機關將根據被舉報人的犯罪情節、犯罪數額、所受刑事處罰及挽回經濟損失的數額進行綜合評定,給予舉報人500元至2萬元不等的舉報獎金,并將舉報獎金打入舉報人的賬戶。(張仁平、廖永堅、楊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