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23日消息:監獄和勞教所是懲罰改造罪犯和教育勞教人員的執法機關,司法部部長張福森明確指出,對監獄勞教所收費項目要嚴格管理,堅決取締執法環節中的收費行為,對會見同宿、同餐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要進行清理,特別是對不符合要求的收費問題要堅決禁止。
據新華網報道,司法部歷時兩個多月重點對監獄、勞教所減刑、減期、假釋、保外就醫、所外就醫等執法環節進行了檢查,取得明顯成效。
檢查發現,有些監獄、勞教所在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和減期、所外執行案件時,不能嚴格執行集體研究討論的程序;有的單位收取罪犯、勞教人員親屬的會見費、茶水費、辦證費;有的單位辦理減刑、假釋、減期向罪犯、勞教人員收取材料打印費工本費;有的單位利用罪犯、勞教人員與家屬同餐、同居高收費,從中謀利。這些問題大多數已經在這次執法執紀專項檢查中得到了糾正、進行了整改。
監獄、勞教所的執法和管理工作沒有執法執罰職責,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其執法和管理活動中的經費由國家財政支付。對此,司法部重申:監獄、勞教所辦理減刑(減期)、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所外執行)、提前解教,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罪犯、勞教人員及其親屬收取費用。監獄、勞教所在管理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罪犯、勞教人員及其親屬收取費用,如會見費、茶水費、卡片費、辦證費等。監獄、勞教所設置的同居室、優惠接見室,暫停收費。
司法部部長張福森強調,監獄、勞教機關執掌著重要的司法權和行政執法權,無論是監所的執法活動,還是生產活動,都要強化紀律,加強管理,切實糾正管理不力的問題。要大力推進獄(所)務公開,特別要重視在罪犯、勞教人員改造情況的考核,減刑(期)、假釋、保外就醫(所外就醫)條件認定等執法執紀環節,公開執法程序,增加執法的透明度。要自覺接受外部監督,主動協助駐監檢察部門了解、掌握執法狀況,定期通報依法治監(所)的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檢查、監督。切實做好罪犯、勞教人員及其親屬和社會人士、新聞媒體對監所執法投訴的處理工作,做到投訴必有反饋,問題必須整改,整改務求實效。(李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