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25日消息:中國外經貿部新聞發言人高燕今天就中國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及相關物項技術出口管制條例》和與之配套的《出口管制清單》發表談話。談話全文如下:
日前,中國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和與之配套的《出口管制清單》。這是中國政府為加強出口管理、完善出口管制制度采取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多年以來,中國根據本國的防擴散政策和出口管制實踐,并參照其他國家的做法,不斷完善有關出口管制機制,加強出口管制的立法工作。1994年頒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明確規定國家禁止或限制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貨物和技術的出口。此后,國家又相繼頒布施行了一系列關于敏感物項的出口管制法規,其中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這些法規的頒布和實施對于規范我國有關出口管理、落實國家防擴散政策、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履行有關國際義務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此次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和清單的頒布,標志著中國出口管理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我們今后將本著依法治國的精神,繼續推進出口管理的法制化進程。
根據《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的規定,外經貿部作為中國出口管制的主管部門,負責導彈相關物項和技術的出口管理工作。我們將會同國家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條例得以嚴格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