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26日消息:本月底,龔建平案將從宣武分局直接移送到宣武區人民檢察院,宣武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科將對龔建平依法提起公訴。由于龔案的特殊性,起訴書中有些存疑的東西將不會列入。如果是這樣,龔建平的刑期估計在5年左右。
據21世紀體育報報道,有關人士透露說:龔建平被逮捕已4個多月了,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已經接近了拘押期限,應該從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了。
如果公安機關再不移送,他們將對龔建平變更強制措施,極有可能實行取保候審。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取保候審的可能性極小。
由于龔案是建國以來一個較為特殊的案例,為保證審判工作順利進行,起訴書的材料必須扎實,證據必須充分,宣武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科正在作積極細致的準備。
雖然龔建平收錢的事實清楚,但仍有兩個方面較為棘手。一是有些行賄單位不承認行賄龔建平,僅有贓款和被告人陳述,無法定案。
鑒于一些行賄單位的種種復雜因素,檢察機關很可能采取的措施是:核對一筆是一筆。比如:綠城的行賄可以確定就只對綠城行賄提起公訴,其他的暫時放一放。
第二個問題是龔建平為請托方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不明顯。從龔建平執法綠城兩場比賽的錄像來看,龔建平為綠城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并不明顯,中國足協裁委會一致認為龔建平沒有偏袒一方的行為和舉動。
對此,宣武區人民檢察院有關人士解釋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受賄不一定是完全實施了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如果有承諾但并沒有實施,也以受賄論處,而龔建平肯定是有過承諾的。
但龔建平案畢竟是建國以來從未遇到過的,作為第一次,起訴書中有些存疑的東西將不會列入。如果是這樣,龔建平的刑期估計在5年左右。”
不過,無論起訴也好,開庭審理也罷,難度都是存在的,最主要的就是中間人能否出庭作證。
盡管宋衛平和龔建平都承認他們行賄受賄,但這一幕后交易是靠中間人來完成的。據悉,中間人極有可能是孫培彥,如果孫培彥沒有抓捕歸案,那么判決也就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