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東京8月29日消息:1999年9月,因二戰時期曾被強虜至日本,并被迫在北海道煤礦從事勞動的33名原中國勞工曾向企業及日本提出每人約2000萬日元的損害賠償。26日,10名有著同樣經歷的原中國勞工向札幌地方法院提起追加訴訟,并提出了同樣的訴訟請求。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提起訴訟的是中國河北省的陳繼鎖(77歲)等人;他們控告的對象為日本政府及住友石炭礦業(東京)等四家公司。
根據訴狀,陳繼鎖等人在1943年到1944年被強虜至日本,被迫在北海道赤平市的住友赤平煤礦等地進行勞動。在沒有令人滿意的食物及休息的環境下每天要工作十幾個小時。在工作時周圍還有日本人監工,經常要受到日本監工的無理毒打。
據悉,圍繞強迫中國人到日本勞動一事,在東京、京都等日本各地的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陸續在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