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朱镕基總理今天主持召開國務院第63次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修訂草案)》。
會議認為,1991年國務院制定發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對于打擊使用童工行為,保護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起了重要作用。隨著十多年來中國經濟和社會情況的變化,現行規定顯現出對使用童工的主體界定不清,對使用童工行為的處罰手段不足、力度不夠等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為此,有必要對現行規定進行修改和完善。
會議決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公布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