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大投毒案經過公安機關連續78小時的征戰,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捕,但38條人命給公眾造成的恐懼卻不易散去。
衛生部連續兩個季度公布的重大中毒事件報告都表明,化學性食物中毒(主要涉及投毒)已經成為中毒事故死亡的“首犯”。近期媒體披露的毒鼠強投毒惡性事件包括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的2002年4月江西九江投毒案、2002年1月湖南臨湘13歲學生為報復老師毒倒120名學生案、2001年廣西百色兩中學教師毒倒170余名學生案等等。
“9·14”慘案發生后,政府和軍隊及時全力的營救使得傷亡減少到了最低限度,作為補救措施,教育部、衛生部、中國烹飪協會等有關組織和部門近日下發了多個緊急通知,要求加強相關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但我們首先要檢討的是毒鼠強等劇毒鼠藥的監管工作,毒鼠強毒性比氰化鈉還大100倍,國家早在十多年前就明令禁止使用,但是在鼠藥市場上它從未銷聲匿跡。作為一種劇毒生化藥品,對它的管制應該有一套非常規范的制度和程序。藥品監管、衛生防疫、商業流通、安全生產監管以及農業部門都應該對它負起責任。現在的狀況是“管理無序、市場失控、價格低廉、購買方便”。對劇毒鼠藥還沒有建立起一套與麻醉品、易燃易爆品管理相類似的強力監管制度。劇毒化學品的主管部門還沒有建立起一套專門機制來管制劇毒鼠藥的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致使劇毒鼠藥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的發放、藥品運輸和儲存、流通和使用基本失控。
要從源頭上根治鼠藥生產和銷售問題,首先必須明確責任,把鼠藥列入特種物品管理體系,與爆炸品一起列入綜合治理范圍。加大力度打擊毒鼠強的生產和銷售,決不能僅靠罰款來解決。
在南京湯山特大投毒案的警示下,制定相關法規來理順鼠藥監管程序和加大打擊力度,已經顯得非常必要了。
作者:黃巖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