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長春九月二十日電(記者史峻峰 潘旭臨)中國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癡迷者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破壞廣播電視設施一案今天一審做出判決。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周潤君等十五名被告割斷有線電視主干線電纜、插播邪教組織"法輪功"內容光碟的犯罪事實成立,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一款、第三百條一款和利用邪教危害國家、社會安全的有關法律,判處此案主犯周潤君、劉偉明兩人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十三名被告依照罪行輕重,被依法判處四至十九年有期徒刑。
今天判決之前,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十五名被告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舉證和法庭辯護。十五名被告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按照法律規定,這十五名被告如不服本判決,可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今年三月五日,周潤君、劉成軍等十五名“法輪功”邪教組織成員在吉林省長春市、松原市的三個地點割斷有線電視主干線電纜,并在電纜接口安裝并接通了裝有“法輪功”宣傳內容的播放設備,造成長春市四個城區的部分有線電視用戶和松原市一點六萬用戶不能正常收看電視節目。(完)